講道集十七
馬太福音五章27-28節
「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已經在心裡與她犯姦淫了。」
祂現在已經完成了前一條誡命,並將其擴展到自我克制的最高境界。祂按照順序和次序,繼續講述第二條誡命,在此也順從律法。
「然而,」有人可能會說,「這不是第二條,而是第三條;因為第一條也不是『不可殺人』,而是『主你的神是獨一的主』。」
因此,值得探究祂為何沒有從那裡開始。那麼,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如果祂從那裡開始,祂就必須擴展它,並將祂自己與祂的父一同引入。
但那時還不是教導任何關於祂自己的事情的時候。
此外,祂暫時只實踐祂的道德教義,打算從這第一點和祂的神蹟開始,說服聽眾祂是神的兒子。現在,如果祂在說話或做任何事之前就立刻說:「你們聽見有話說:『我是主你的神,除我以外再沒有別神。』但我告訴你們,你們要敬拜我,就像敬拜祂一樣。」這會讓所有人都認為祂是個瘋子。因為,即使在祂教導和行了那麼多神蹟之後,當祂甚至還沒有公開說這些話時,他們就稱祂被鬼附了;如果祂在所有這些之前就試圖說這樣的話,他們會說什麼?他們會怎麼想?
但祂在適當的時候保留了關於這些主題的教導,這使得這教義能被許多人接受。因此,祂現在迅速地略過它,但當祂藉著祂的神蹟和祂最卓越的教導在各處確立了它之後,祂才在言語上也揭示了它。
然而,目前祂藉著祂神蹟的顯現,以及祂教導的方式,逐漸而安靜地揭示它。因為祂以權柄制定這樣的律法,並對律法進行這樣的修正,會引導專心和理解的聽眾,一點一點地走向祂的教義。因為經上說:「他們都稀奇祂的教訓,因為祂教訓他們,正像有權柄的人,不像他們的文士。」
2. 因為祂從那些最屬於我們全人類的激情開始,我指的是憤怒和慾望(因為這些主要是在我們裡面絕對主宰的,並且比其他的更自然);祂以極大的權柄,正如一位立法者所應有的,既糾正了它們,又以一切嚴格的方式使它們有秩序。因為祂沒有說只有姦夫會受懲罰;祂對待殺人犯的方式,在這裡也一樣,甚至懲罰不潔的眼神:教導你祂比文士多出的地方在哪裡。因此,祂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已經在心裡與她犯姦淫了。」也就是說,那些專門好奇於美麗形體,追逐優雅容貌,以視覺滿足靈魂,並將目光固定在美麗面孔上的人。因為祂來是為了將我們從一切邪惡行為中解救出來,不僅是身體,更是身體之前的靈魂。因此,因為我們在心裡領受聖靈的恩典,祂首先潔淨它。
「那麼,」有人可能會說,「如何才能擺脫慾望呢?」我回答說,首先,如果我們願意,即使這慾望也可以被抑制,並保持不活躍。
其次,祂在這裡並非絕對地除去慾望,而是除去那些因視覺而產生在人身上的慾望。因為那些好奇於觀看美麗面孔的人,正是那激情之爐的主要點燃者,使自己的靈魂成為俘虜,並很快也付諸行動。
因此,我們明白祂為何沒有說「凡動淫念犯姦淫的」,而是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在憤怒的情況下,祂設定了某種區別,說「無緣無故地」和「白白地」;但這裡卻沒有這樣;而是祂一次性地除去了慾望。然而,兩者確實都是天生植入的,並且兩者都是為了我們的益處而設定在我們裡面:憤怒和慾望。前者是為了懲罰邪惡,糾正那些行為不端的人;後者是為了讓我們有孩子,並使我們的人類藉著這樣的傳承得以補充。
那麼,祂為何在這裡也沒有做出區別呢?不,如果你留意,你會看到這裡也包含著非常大的區別。因為祂沒有簡單地說「凡動淫念的」,因為即使一個人坐在山上也可能動淫念;而是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也就是說,那些將淫念聚集到自己身上的人;那些在沒有任何強迫的情況下,將野獸帶入他們平靜思想的人。因為這不再是出於本性,而是出於放縱。這甚至古老的聖經從一開始就糾正了,說:「不要凝視別人的美貌。」然後,為了避免有人說:「那麼,如果我凝視了,但沒有被俘虜呢?」祂懲罰了這種凝視,以免你因這種安全感而有朝一日陷入罪中。「那麼,」有人可能會說,「如果我看了,確實動了淫念,但沒有做惡呢?」即使如此,你也被列在姦夫之中了。因為立法者已經宣告了,你不能再問任何問題。因為這樣看一次、兩次或三次,你或許有能力克制;但如果你不斷這樣做,並點燃爐火,你肯定會被俘虜;因為你的地位不能超越人類共同的本性。正如我們,如果看到一個孩子拿著刀,
即使我們沒有看到他受傷,我們也會打他,並禁止他再拿刀;同樣,神也甚至在行為之前就除去不潔的眼神,以免你有一天也陷入行為之中。因為一旦點燃了火焰,即使所見的婦女不在場,他也會不斷地自行形成可恥事物的圖像,並從中常常發展到實際行動。因此,基督甚至除去心中僅有的擁抱。
那些與童貞女同住的人現在能說什麼呢?根據這條律法的規定,他們每天懷著慾望看著她們,必定犯了無數次的姦淫。因此,蒙福的約伯也從一開始就制定了這條律法,從四面八方阻擋了這種凝視。
因為事實上,凝視而無法擁有心愛之物,掙扎更大:我們從視覺中獲得的快樂,不如我們因增加這種慾望而遭受的傷害那麼大;這樣做使我們的對手更強大,給魔鬼更多的空間,而且我們已經將他帶入我們內心深處,並向他敞開了我們的思想,因此不再能夠擊退他。所以祂說:「不要用你的眼睛犯姦淫,你就不會用你的思想犯姦淫。」
因為一個人確實可以用另一種方式觀看,就像貞潔者的眼神一樣;因此祂並沒有完全禁止我們觀看,而是禁止那伴隨著慾望的觀看。如果祂不是這個意思,祂就會簡單地說:「凡看見婦女的。」但現在祂沒有這樣說,而是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凡看見婦女就想取悅自己視覺的。」
因為神造你的眼睛絕不是為了讓你藉此引入姦淫,而是為了讓你藉著觀看祂的創造物而讚美創造者。
正如一個人可能隨意發怒,同樣一個人也可能隨意投射目光;也就是說,當你為了慾望而這樣做時。相反,如果你想看並尋找樂趣,就看你自己的妻子,並不斷地愛她;沒有任何律法禁止這樣做。但如果你要好奇於別人的美貌,你既傷害了你的妻子,讓你的眼睛四處遊蕩,也傷害了你所看的人,以不合法的方式觸摸她。因為,雖然你沒有用手觸摸她,但你卻用眼睛愛撫了她;因此,這也被視為姦淫,並且在那個巨大的懲罰之前,它本身就帶來了不小的懲罰。因為那時他內心充滿不安和騷亂,風暴巨大,痛苦極其嚴重,沒有任何俘虜或被鎖鏈捆綁的人比處於這種心境的人更糟糕。而且,射出箭的人常常已經飛走了,而傷口卻依然存在。或者更確切地說,不是她射出箭,而是你用你不潔的眼神給自己造成了致命的傷口。我這樣說,是為了讓貞潔的婦女免受指責:因為如果有人打扮自己,並吸引那些路過的人的目光;即使她沒有擊中遇到她的人,她也會受到最嚴厲的懲罰:因為她混合了毒藥,她準備了毒芹,即使她沒有遞上杯子。或者更確切地說,她也遞上了杯子,儘管沒有人喝。
3. 「那麼,祂為何不也與她們論述呢?」有人可能會說。因為祂所制定的律法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普遍的,儘管祂似乎只對男人說話。因為祂在與頭說話時,也將祂的勸誡普及到整個身體。因為祂將女人和男人視為一個活物,從不區分他們的種類。
但如果你也想聽祂特別對她們的責備,請聽以賽亞書,他用許多話語譴責她們,嘲笑她們的習慣、外貌、步態、拖曳的衣裳、輕快的腳步、低垂的頸項。與他一同聽蒙福的保羅,也為她們制定了許多律法;關於衣裳、金飾、編髮、奢華生活以及所有其他類似的事情,他都嚴厲地責備這個性別。基督也藉著接下來的話,隱約地暗示了同樣的事情;因為當祂說:「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時,祂說話時表明了祂對她們的憤怒。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來丟掉。」
因此,免得你說:「但如果她是我的親戚呢?如果她以其他方式屬於我呢?」因此祂發出了這些訓誡;不是在談論我們的肢體——絕不是——因為祂從未說我們的肉體應為事情受責備,而是在各處都指責邪惡的心思。因為不是眼睛看見,而是心思和思想。例如,我們常常完全轉向別處,我們的眼睛卻看不見在場的人。所以事情並不完全取決於它的運作。再者,如果祂是在談論身體的肢體,祂就不會只說一隻眼睛,也不會只說右眼,而是兩隻眼睛。因為被右眼冒犯的人,顯然也會被左眼冒犯。那麼祂為何提到右眼,又加上手呢?是為了讓你明白祂不是在談論肢體,而是在談論那些與我們親近的人。因此,祂說:「如果,」祂說,「你如此愛一個人,如同他是你的右眼;如果你認為他對你如此有益,以至於你將他視為一隻手,而他卻傷害了你的靈魂;即使是這些,你也要割斷。」請看其強調之處;因為祂沒有說「離開他」,而是為了表明分離的徹底性,祂說:「把它剜出來,丟掉。」
然後,由於祂的命令嚴厲,祂也藉著比喻,從益處和害處兩方面顯示了其益處。
「因為,」祂說,「你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免得全身被丟在地獄裡。」
因為當他既不能自救,又不能不毀滅你時,兩者一同沉淪有何益處呢?而如果他們分開,至少其中一個可能得救。
但保羅為何選擇成為被咒詛的呢?不是為了毫無所得,而是為了他人的救贖。但在這種情況下,傷害是雙方的。因此祂不僅說「剜出來」,還說「丟掉」:如果他繼續如此,就不要再接納他。因為這樣你既能使他免於更重的罪責,也能使自己免於毀滅。
但為了讓你更清楚地看到這條律法的益處;如果你願意,讓我們假設性地在身體本身的情況下,嘗試一下所說的。我的意思是,如果給你選擇,你必須要麼保留你的眼睛,被丟進坑裡滅亡,要麼剜出它,保全你身體的其餘部分;你當然不會選擇後者嗎?這對每個人來說都是顯而易見的。因為這不是恨眼睛的行為,而是愛身體其餘部分的行為。你也要對男人和女人做出同樣的判斷:如果那個因友誼而傷害你的人繼續無法治癒,那麼將他割斷既能使你免於一切傷害,他自己也能免於更重的罪責,不必為你的毀滅以及他自己的惡行負責。
你看到這條律法充滿了溫柔和關懷,而一般人認為的嚴厲,卻揭示了多少對人的愛嗎?
那些急於去劇院,每天使自己成為姦夫的人,應當聽這些話。因為如果律法命令割斷那些與我們有聯繫卻對我們有害的人;那麼那些經常出入這些地方,每天吸引那些甚至還不認識的人,並為自己招致無數毀滅機會的人,他們有什麼藉口呢?
因為從此以後,祂不僅禁止我們不潔地觀看,而且在指出隨之而來的禍害之後,祂甚至在繼續講述時收緊了律法,命令我們割斷、分離並遠遠地丟棄。所有這些都是祂所命令的,祂曾說過無數關於愛的話語,好讓你從兩方面學習祂的護理,以及祂如何從各方面尋求你的益處。
4. 「又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犯姦淫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
祂沒有繼續講述擺在祂面前的事情,直到祂徹底澄清了前面的主題。因為,看哪,祂又向我們展示了另一種姦淫。這是什麼呢?有一條古老的律法規定,凡恨惡妻子的人,無論出於何種原因,都不應被禁止將她趕出去,並娶
另一個代替她。然而,律法並沒有命令他簡單地這樣做,而是在給了婦女休書之後,這樣她就不能再回到他身邊;這樣至少婚姻的形式可以保留。
因為如果祂沒有這樣吩咐,而是允許先休妻,再娶另一個,然後再接回前妻,那麼混亂必然會很大,所有人都會不斷地娶別人的妻子;從此以後,這件事就會直接變成姦淫。為了這個目的,祂設計了休書,作為一個不小的緩解。
但這些事情是為了另一個更嚴重的邪惡而做的;我的意思是,如果祂規定必須將即使被恨惡的妻子留在家中,那麼恨惡她的丈夫就會殺死她。因為猶太人就是這樣的人。因為那些不惜殺害孩子,殺害先知,並「流血如水」的人,更不會對婦女手下留情。因此,祂允許較小的惡,以消除較大的惡。因為這不是一條首要的律法,請聽祂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這樣你們就不會在家中殺害她們,而是將她們趕出去。但由於祂已經消除了所有的憤怒,不僅禁止殺人,甚至禁止單純的憤怒情緒,祂也輕易地引入了這條律法。出於這個目的,祂也總是提醒人們以前的話語,以表明祂的話語與它們並不矛盾,而是相符的:祂是在加強,而不是推翻它們;是在完善,而不是廢除它們。
並且觀察祂在各處都將祂的論述指向男人。因此,祂說:「凡休妻的,就是叫她犯姦淫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也就是說,前者,即使他沒有娶另一個妻子,單憑那行為就使自己應受責備,因為他使第一個妻子成為姦婦;後者又因娶了別人的妻子而成為姦夫。因為不要告訴我:「另一個人已經休了她」;不,因為即使被休,她仍然是那個休了她的人的妻子。然後,為了避免祂讓妻子更加任性,將一切都歸咎於休妻的人,祂也關閉了後來接納她的那個人的門;因為祂說:「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這樣就使婦女即使不情願也貞潔,並完全阻斷了她接近所有人的途徑,不讓她有機會引起嫉妒。因為一個知道自己必須要麼保留最初分配給她的丈夫,要麼被趕出那個家,就沒有其他避難所的婦女;她即使不情願,也被迫盡力與她的伴侶相處。
如果祂完全不與她談論這些事,不要驚訝;因為女人是比較軟弱的受造物。因此,祂放過她,在祂對男人的威脅中,充分糾正了她的鬆懈。就像一個人有一個浪子,離開他,卻責備那些使他成為浪子的人,並禁止他們與他交往或接近他。如果那令人惱火,我懇求你,回想祂以前的話語,祂是如何祝福祂的聽眾的;你就會看到這是非常可能和容易的。因為一個溫柔、使人和睦、心靈貧窮、憐憫的人,他怎會休妻呢?一個習慣於使他人和睦的人,他怎會與自己的妻子不和呢?
不僅如此,祂還以另一種方式減輕了這條法令:因為祂甚至為他留下了一種休妻的方式,當祂說:「除非是為了淫亂的緣故」;否則事情又會回到同樣的結果。因為如果祂命令即使她與許多人玷污自己,也要將她留在家中,祂就會使事情再次以姦淫告終。
你看到這些話語與之前的話語是如何一致的嗎?因為一個不以不潔的眼睛看別的女人的人,就不會犯姦淫;不犯姦淫,他就不會給丈夫休妻的機會。
因此,你看,在此之後,祂毫不保留地強調這一點,並將這種恐懼建立為一道屏障,敦促丈夫注意巨大的危險,如果他休妻,他將為她的姦淫負責。因此,免得你被告知「剜出眼睛」時,會認為這甚至是指妻子:祂及時補充了這個糾正,只允許以一種方式休妻,而不能以其他方式。
謹守。』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
祂為何不直接轉向偷竊,而是轉向作假見證,跳過了那條誡命呢?因為偷竊的人,有時也會起誓;但一個既不懂起誓也不懂說謊的人,更不會選擇偷竊。所以藉著這個,祂也推翻了另一種罪:因為謊言來自偷竊。
但「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是什麼意思呢?意思是「你在起誓時要誠實」。但「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
接著,為了讓他們更遠離指著神起誓,祂說:「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祂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祂仍然引用先知書,表明祂自己與古人並不對立。這是因為他們有指著這些事物起誓的習慣,祂在福音書的結尾暗示了這種習慣。
但請注意,我懇求你,祂是基於什麼理由來尊崇這些元素;不是基於它們本身的性質,而是基於神與它們的關係,正如祂在屈尊中宣告的那樣。因為偶像崇拜的暴政很大,為了不讓這些元素因其本身而受人尊敬,祂指定了我們所提到的這個原因,這又會歸於神的榮耀。因為祂既沒有說「因為天美麗而偉大」,也沒有說「因為地有益處」;而是說「因為一個是神的座位,另一個是祂的腳凳」;從各方面敦促他們歸向他們的主。
「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白變黑。」
在這裡,祂再次不是因為驚訝於人,而使他免於指著自己的頭起誓(因為這樣人自己就會被崇拜),而是將榮耀歸於神,並表明你甚至不能主宰自己,當然也就不能主宰指著你的頭所起的誓。因為如果沒有人會把自己的孩子交給別人,那麼神更不會把祂自己的工作交給你。因為雖然那是你的頭,但它屬於另一個人;你非但不能主宰它,你甚至不能對它做最微小的事情。因為祂沒有說「你不能使一根頭髮生長」;而是說「你甚至不能改變它的性質」。
「但如果有人要求起誓,並施加壓力呢?」有人可能會說。讓對神的敬畏比壓力更強大:因為,如果你要提出這樣的藉口,你將無法遵守任何被命令的事情。
是的,因為首先你會對你的妻子說:「如果她好爭吵又奢侈呢?」然後關於右眼,你會說:「如果我愛它,而且完全被它點燃了呢?」關於不潔的眼神,你會說:「那麼,如果我忍不住看呢?」關於我們對兄弟的憤怒,你會說:「如果我性急,無法控制我的舌頭呢?」總之,你可能會以這種方式踐踏祂所有的話語。然而,對於人類的法律,你絕不敢在任何情況下使用這種藉口,也不敢說「那麼如果這樣或那樣呢」,而是,無論願意與否,你都接受所寫的。
此外,你根本不會受到任何強迫。因為那些聽從了前面那些祝福,並將自己塑造成基督所吩咐的那樣的人,將不會受到任何人的這種強迫,因為他們受到所有人的尊敬和敬畏。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那麼,「多於是和不是」的是什麼呢?是起誓,而不是偽誓。因為後者是眾所周知的,沒有人需要學習它出於那惡者;它不是多餘,而是相反:而多餘意味著更多,是額外添加的:起誓就是這種東西。
「那麼,」有人說,「它出於那惡者嗎?如果它出於那惡者,它怎麼會是一條律法呢?」好吧,同樣的事情你也會對妻子說;以前被允許的事情,現在怎麼會被視為姦淫呢?
現在對此有何回應呢?當時所頒布的誡命是針對那些領受律法之人的軟弱;因為被祭祀的煙霧崇拜對神來說是非常不配的,就像口齒不清對哲學家來說是不配的一樣。因此,現在,隨著美德原則的進步,那種事情被定為姦淫,起誓被定為出於那惡者。但如果這些事情從一開始就是魔鬼的律法,它們就不會達到如此大的良善。是的,因為如果那些沒有首先作為先驅,我們現在擁有的這些就不會那麼容易被接受。那麼,當它們的用途已過時,你現在就不要要求它們的卓越:而是在當時,當時間需要它們的時候。或者更確切地說,如果你願意,即使是現在:是的,因為現在也顯示了它們的價值:而且最主要的原因,正是我們批評它們的原因。因為它們現在顯得如此,是對它們最大的讚揚。因為如果它們沒有好好地教導我們,使我們適合接受更大的誡命,它們就不會顯得如此。
因此,正如乳房在完成了所有任務,並將孩子引向更成熟的飲食之後,便顯得無用;而父母以前認為對嬰兒來說是必需的,現在卻以無數的嘲諷來辱罵它(許多人甚至不滿足於辱罵之詞,還塗上苦藥;這樣當他們的話語無法消除孩子對它的不合時宜的依戀時,實際的東西就能熄滅他們的渴望):同樣,基督說它們是出於那惡者,並不是要表明舊律法是出於魔鬼,而是為了以最極度的熱切引導他們脫離他們古老的貧乏。祂對他們說這些話;但對於那些麻木不仁並堅持同樣方式的猶太人,祂用被擄的恐懼,像苦藥一樣,塗抹了他們的城市,使它無法進入。但既然連這也無法約束他們,他們卻渴望再次看到它,像孩子奔向乳房一樣跑向它,祂就完全將它隱藏起來;既將它拆毀,又將他們大部分人遠離它:就像我們的牲畜一樣;許多人藉著將小牛關起來,久而久之就讓它們放棄了舊有的飲奶習慣。
但如果舊律法屬於魔鬼,它就不會引導人們遠離偶像崇拜,反而會吸引他們並將他們投入其中;因為這正是魔鬼所渴望的。但現在我們看到舊律法產生了相反的效果。事實上,起誓這件事,古時就是為此而設立的,為的是他們不要指著偶像起誓。因為祂說:「你們要指著真神起誓。」那麼,律法所產生的益處絕非微小,反而是非常巨大的。因為他們能達到「堅固的食物」,正是律法關懷的成果。
「那麼,」有人可能會說,「起誓不是出於那惡者嗎?」是的,它確實完全出於那惡者;也就是說,現在,在如此高的自我克制規則之後;但當時卻不是這樣。
「但怎麼會,」有人可能會說,「同一件事有時是好的,有時卻不是好的呢?」不,我說恰恰相反:它怎麼會不變成好的和不好的呢,而萬物都在大聲疾呼,它們就是如此:藝術、大地的果實,以及所有其他事物?
例如,請看這首先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
因此,在生命的最初階段被抱著是好的,但
之後卻是有害的;在我們生命的最初階段,吃
在口中軟化的食物是好的,但之後卻令人
厭惡;最初以奶水餵養並依偎在母親懷裡是
有益健康的,但之後卻會導致衰敗和傷害。
你看到沒有,同樣的行為,由於時間的緣故,
有時顯得好,有時又不然?是的,穿著孩童的
袍子,只要你還是個男孩,就是好的,但反之,
當你長大成人時,卻是可恥的。你願意也學習
相反的情況嗎?就是對孩子來說,成人的東西
是不合適的。給男孩穿上男人的袍子,會引來
極大的嘲笑;而且危險更大,他常常會因為那樣
的走路方式而跌倒。讓他處理公共事務,
經商,播種,收割,又會引來極大的嘲笑。
我為何要提及這些事呢?當殺戮,這在
所有人看來都是惡者所發明的行為,我說,
殺戮,在找到合適的時機時,卻使行此事的
非尼哈蒙受祭司的尊榮。[34] 因為殺戮是我剛才
提到的那位的作為,請聽基督所說:「你們
要行你們父的作為;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35]
但非尼哈成了殺人者,而「這就算為他的
義」(祂如此說)。[36] 亞伯拉罕又不僅成了
殺人者,而且(更糟的是)殺了自己的孩子,
卻贏得了越來越多的讚許。彼得也施行了
雙重殺戮,然而他所做的卻是出於聖靈。[37]
所以,我們不要只單純地審視行為,還要
審視時機、原因、心態、人物的差異,以及
伴隨這些行為的一切,這些
我們都要仔細查考:因為若非如此,就無法
達到真理。
如果我們渴望進入天國,就讓我們殷勤地
展現出超越舊誡命的行為;因為若非如此,
我們就無法得著天上的事物。因為如果我們
只達到與古人相同的標準,我們將會站在
門檻之外;因為「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
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38]
卻遠遠未能超越這種義,甚至有所不及;他們
不僅不避開起誓,甚至還發假誓;他們不僅
不避免不貞潔的注視,甚至還陷入邪惡的行為中。
所有其他被禁止的事,他們都敢去做,彷彿
麻木不仁:只等待一件事,就是受懲罰的日子,
以及他們將為自己的惡行付出最極端代價的
時候。而這只是那些在邪惡中結束生命之人的
份。因為這些人有理由絕望,從此只期待懲罰;
然而那些仍在世的人,卻有能力重新奮鬥,
並輕易地戰勝並得冠冕。
所以,人啊,不要灰心,也不要放棄你高貴的
熱忱;因為事實上,所吩咐的事並不艱難。
我請問你,避開起誓有什麼困難?什麼,它
需要花錢嗎?是汗水和辛勞嗎?只要有意願,
一切就都完成了。
但如果你向我提出你的習慣;正因為這個
原因,我才說,你行義是容易的。因為如果你
讓自己養成另一種習慣,你就已經完成了
所有的事情。
例如,想想看,在希臘人中,許多口吃的人
通過大量的練習,完全治癒了他們口齒不清的
毛病;而另一些人,習慣於不雅地聳肩,並
不斷地動彈,通過在他們肩上放一把劍,
改掉了這個習慣。[39]
因為既然你們不被聖經說服,我被迫用
外邦人來使你們羞愧。神也對猶太人這樣做,
祂說:「你們去基提海島,差人往基達去,
細察有這樣的事沒有?豈有國家換了他們
的神呢?其實那些並不是神。」[40] 祂也常常
把我們送到動物那裡,如此說:「懶惰人哪,
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又說:
「你去察看蜜蜂。」[41]
因此,我現在也對你們說;想想希臘的
哲學家們;然後你們就會知道我們這些
不順服神律法的人,該受多大的懲罰:因為
他們為了在人面前的體面,付出了極大的
努力,而你們卻不為天上的事付出同樣的
殷勤。
但如果你回答說:「習慣有奇妙的力量,
甚至能欺騙那些非常認真的人。」這我也
承認;然而,我還要說另一件事;就是它
雖然有欺騙的力量,但也容易被糾正。因為
如果你願意在家裡安排許多人來監督你,
例如你的僕人、你的妻子、你的朋友,你
就會很容易改掉壞習慣,因為受到所有人的
嚴格壓制和約束。如果你能做到這一點,
哪怕只有十天,之後你就不再需要更多的
時間,一切都會穩固地歸於你,重新紮根於
最優良的習慣之中。
所以,當你開始糾正這個習慣時,即使你
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二十次違背了
你的規矩,也不要絕望,而要再次站起來,
重新投入同樣的殷勤,你一定會成功。
因為偽誓絕不是一件小小的惡事。如果起誓
是出於惡者,那麼發假誓將帶來多大的懲罰!
你們是否稱讚了所說的話?[42] 不,我不需要
掌聲,不需要喧嘩,不需要吵鬧。我只希望
一件事,就是你們安靜而明智地聆聽,並實行
所說的話。這就是掌聲,這就是對我的頌讚。
但如果你稱讚我所說的,卻不實行你所稱讚的,
那麼懲罰會更大,指控會更嚴重:對我們來說,
這是羞恥和嘲笑。因為這裡所呈現的不是
戲劇表演;你們現在也不是坐著觀看演員,
只為了鼓掌。這個地方是一所屬靈的學校。
因此,只有一個目標,就是妥善地實行所說的
話,並用我們的行為來展現我們的順服。因為
只有那時,我們才能得著一切。因為就目前
情況而言,
說實話,我們已經相當絕望了。因為我無論是
私下遇到的人,還是與你們大家共同的談話中,
都未曾停止這些勸誡。然而我卻看不到任何
益處,你們仍然執著於從前粗淺的開端,這足以
使教師感到疲憊。
例如,請看保羅自己,他幾乎無法忍受,因為
他的學生們在初級課程上耽延了很長時間:
「看你們學習的工夫,本該作師傅,誰知還
需要人將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再教導你們。」[43]
因此,我們也哀傷哭泣。如果我看到你們
堅持不改,將來我會禁止你們踏入這神聖的
門檻,領受這不朽的奧秘;就像我們對待
淫亂者、姦淫者和被控謀殺者一樣。是的,
因為與兩三個遵守神律法的人一同獻上我們
慣常的禱告,勝過聚集[44] 一大群違法者和
敗壞他人的人。
不要讓任何富人、任何權貴在這裡對我
嗤之以鼻,揚起眉毛;所有這些對我來說都
是虛構、陰影、夢境。因為當我被召喚去
交帳並被指控沒有盡心竭力地徹底維護神的
律法時,現在的富人中沒有一個會為我辯護。
因為這,這甚至毀了那位可敬的老人[45],
儘管他自己的生活沒有可指摘之處;然而,
因為他忽視了神律法被踐踏,他與他的孩子們
一同受罰,並付出了那嚴重的代價。如果,
在自然權威如此之大的情況下,未能嚴格
對待自己孩子的人都遭受了如此嚴重的懲罰;
那麼我們這些擺脫了那種支配,卻因奉承而
毀壞一切的人,將會得到什麼樣的寬恕呢?
因此,為了不讓你們毀滅我們和你們自己,
我懇求你們,請聽勸;讓許多人來監督你們,
並要求你們交帳,這樣你們就能擺脫起誓的
習慣;從那裡有秩序地前進,你們就能輕而易舉地
在所有其他美德上取得成功,並享受將來的
美善事物;願神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
對人的愛,使我們都能得著這些;願榮耀和
權能歸於祂,從今直到永遠,永永遠遠。阿們。
[1] [「古人有話說」(το ρχαοι)這句話在馬太福音五章27節的
新約最古老手稿中並未出現。它很容易從類似的
經文中插入。—R.]
[2] 申命記六章4節。[參閱馬可福音十二章29節,以及R.V.在這兩處經文的
正文和旁註中的譯法。—R.]
[3] [ἑαυτν
συνειαγαγεν
.]
[4] 約翰福音八章48節。
[5] 馬太福音七章28、29節。
[6] 傳道經九章8節。
[7] τ
συνοκου
παρθνου,她們常被稱為
συνεισακτο。
未婚男子,特別是神職人員,家中住著單身年輕女性的習俗,
在教父的講道和教會法規中,經常受到警告和譴責。
最早提及此事及其隨之而來的悲慘濫用,似乎是在
聖伊里奈烏(St. Irenæus)的《反異端》(i. 6, 3)中:他將其歸咎於
瓦倫廷異端。特土良(Tertullian)的《論禁食》(de Jejun. ad fin.)則將其歸咎於天主教徒。聖居普良(St. Cyprian)的第四封
書信(Fell版)就是為了壓制和懲罰迦太基教會中
的一個此類事件而寫的。這是針對撒摩撒他保羅的指控之一,
並被尼西亞會議的第三條教規所禁止。參見
Routh博士的《聖遺物》(Reliquiæ Sacræ),2,506頁,
編者感謝此註釋。這種習俗似乎特別盛行於安提阿,
同上482頁。另參見屈梭多模關於此主題的講道,六章214頁。
[8] 約伯記三十一章1節。
[9] [οκτι
σχοντε,「不再有
力量。」—R.]
[10] 以賽亞書三章16節。
[11] 提摩太前書二章9節;提多書二章3、4、5節。
[12] [斜體字是拉丁文譯本的翻譯;希臘文講道詞中沒有
與這些詞語相對應的內容。—R.]
[13] 或作「放蕩」。參見提摩太前書五章6節。
[14] [原文只有 τν
σκανδαλζοντα。
這條誡命因此變得更為普遍。—R.]
[15] 馬太福音五章29節。[R.V.譯作「如果你的
右眼使你跌倒」,在所有翻譯 σκανδαλζειν
的地方都是如此。—R.]
[16] [馬太福音五章29、30節。]
[17] 羅馬書九章3節。
[18] κινσα。
[19] ββλιον
ποστασου,聖屈梭多模。
參閱馬可福音十章4節:ἀποστσιον,公認文本。
[馬太福音此處的文本沒有變異,但在32節,最佳權威版本讀作
π πολωνὃς ν
πολσ,如公認文本。—R.]
[20] 馬太福音六章31、32節。
[21] 申命記二十四章1-4節。
[22] 詩篇七十九篇3節。
[23] προηγομενο。
[24] 馬太福音十九章8節。[R.V.譯作「因為你們
心硬」。—R.]
[25] μικροψυχα。
[26] [ἀσθενστερον
γρ γυν。譯者將此句意譯如上,
給予了不必要的貶低語氣。—R.]
[27] 馬太福音五章33、34節。
[28] 參閱民數記三十章2節;申命記二十三章23節。
[29] 以賽亞書七十六篇1節;詩篇四十八篇2節。
[30] 馬太福音二十三章16節及以下。
[31] 馬太福音五章36節。
[32] 馬太福音五章37節。聖屈梭多模在此處偏離了
公認文本:彷彿他也想到了雅各書五章12節。
[變異在經文的前半部分,但與雅各書五章12節的相似之處並不顯著。
在後半部分,引文是準確的,屈梭多模解釋 ἐκ το
πονηρο 如R.V.所譯:「出於
那惡者。」—R.]
[33] 耶利米書四章2節。七十士譯本:κα μσ, Ζ Κριο,
μετ ληθεα ν,
κρσει, κα ν
δικαιοσν。
[34] 民數記二十五章8節。
[35] 約翰福音八章44節。
[36] 詩篇一百零六篇31節。
[37] 使徒行傳五章。
[38] 馬太福音五章20節。
[39] 他顯然暗指德摩斯梯尼的故事。
[40] 耶利米書二章10、11節。[此引文從七十士譯本中
大大縮寫,七十士譯本與希伯來文沒有實質性差異。—R.]
[41] 箴言六章6-8節,七十士譯本:「或去察看蜜蜂,學習牠多麼勤勞,
牠如何使自己的工作受人尊敬;君王和百姓都利用牠的勞動來
維持健康:牠受所有人喜愛和榮耀,儘管牠力量微弱;因為牠
珍視智慧,所以受人推崇。」[這是箴言六章8節在七十士譯本中的
增補,但在拉丁通行本中沒有。—R.]
[42] 參閱聖屈梭多模《哥林多前書講道集》第四篇及該處註釋。
[43] 希伯來書五章12節。[希伯來書五章12節的文本被修改,
διδσκεσθαι 被 διδσκειν 取代。
拉丁通行本也使用被動語態。R.V.將 τινα 視為不定代詞:
「需要有人教導你們」;但請參閱旁註。
另請注意,此處接受了保羅為此書信的作者。—R.]
[44] ἐπισρεσθαι。
[45] 撒母耳記上三章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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