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金口(Chrysostom 屈梭多模)聖經註釋與文選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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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16:馬太福音五章17節
講道16:馬太福音五章17節

第十六篇講道

馬太福音五章17節

「莫想我來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

為何?誰會懷疑這點?或者誰指控祂,以致祂需要為此辯護?因為從先前的言論[1]來看,並未產生這樣的懷疑。因為命令人要溫柔、謙和、憐憫、心裡潔淨,並追求公義,這並未顯示出任何廢除律法的意圖,反而是完全相反。

那麼,祂為何會說這話呢?並非隨意,也非徒然;而是因為祂正要頒布比舊約更偉大的誡命,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2]但我告訴你們,連生氣也不可。」祂要為一種神聖而屬天的生活方式[3]劃定道路;為了不讓這種新奇的教導攪擾聽者的心靈,也不讓他們對祂所說的話產生反叛,祂預先採用這種方式來引導他們。

因為儘管他們沒有遵守律法,但他們對律法仍懷有許多良心上的敬重;雖然他們每天都以行為廢棄律法,卻希望律法的文字保持不動,不容許任何人增添任何東西。或者說,他們容忍他們的統治者增添律法,但並非為了更好,而是為了更糟。因為他們就是這樣,藉著自己的增添來廢棄對父母應有的孝敬,並且也藉著這些不合時宜的增添,使自己擺脫了許多其他被吩咐的事項[4]

因此,既然基督首先不屬於祭司支派,其次,祂將要引進的事物是一種增添,但並非減少,而是增強美德;祂預先知道這兩種情況都會困擾他們,所以在祂將那些奇妙的律法銘刻在他們心中之前,祂先驅除了那必然潛藏在他們心中的疑慮。那麼,潛藏在那裡並造成障礙的是什麼呢?

2. 他們認為祂這樣說,是為了廢除古老的制度。因此,祂醫治了這種懷疑;不只在此,在其他地方也一樣。因此,由於他們認為祂不亞於神的對頭,原因就是祂不守安息日;祂為了醫治他們這種懷疑,在那裡也再次提出祂的辯護,其中有些是祂自己特有的;例如祂說:「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5]但有些則帶有極大的謙卑,例如祂提到安息日迷失的羊[6],並指出律法為了保存羊而被擾亂,又再次提到割禮,說它也有同樣的效果[7]

因此,我們也看到祂常常說一些略低於祂身份的話,以消除祂是神對頭的假象。

為此,祂曾僅憑一句話就使數千死人復活,當祂呼喚拉撒路時,卻也加上了禱告;然後,為了不讓這顯得祂不如生祂的父,祂為了糾正這種懷疑,又補充說:「我說這些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相信是祢差了我來。」[8]祂既不完全以自己的權柄行事,以徹底糾正他們的軟弱;也不完全以禱告行事,以免給後人留下惡意的懷疑,以為祂沒有力量或權柄:而是將後者與前者混合,又將前者與後者混合。祂這樣做並非不加區分,而是憑著祂自己的智慧。因為當祂行更大的神蹟時,祂是帶著權柄的;而在較小的事上,祂則仰望天堂。因此,當祂赦免罪惡,揭示祂的奧秘,開啟樂園,驅逐魔鬼,潔淨痲瘋病人,制服死亡,並使數千死人復活時,祂都是以命令的方式行事:但當祂行那些遠比這些小的事,

例如使少數餅變出許多時,祂卻仰望天堂:這表明祂這樣做並非出於軟弱。因為祂能以權柄行更大的事,怎會在較小的事上需要禱告呢?但正如我所說,祂這樣做是為了平息他們的厚顏無恥。因此,我勸你,當你聽到祂說謙卑的話時,也要作同樣的判斷。因為事實上,有許多原因導致祂說出和做出那樣的事:例如,祂可能不被認為與神疏遠;祂教導並服事所有人;祂教導謙卑;祂被肉身所包圍;猶太人無法一次性接受所有教導;祂教導我們不要自誇。為此,祂多次親自說了許多謙卑的話,而將偉大的事留給他人來說。因此,祂自己與猶太人辯論時說:「在亞伯拉罕還沒有以前,我就是。」[9]但祂的門徒卻不是這樣說,而是說:「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10]

再者,祂自己創造了天地海,以及一切可見和不可見之物,祂自己從未明確說過:但祂的門徒卻清楚地說出來,毫不隱瞞,一次、兩次,甚至多次地肯定這點:寫道「萬物是藉著祂造的;」和「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祂造的;」以及「祂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11]

如果別人對祂的評價比祂對自己的評價更高,這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因為(更重要的是)在許多情況下,祂藉著行為所顯明的,卻沒有藉著言語公開說出來。因此,祂自己創造人類,甚至藉著那個盲人清楚地顯明了;但當祂談到我們起初的受造時,祂沒有說「我造了」,而是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12]再者,祂創造了世界和其中萬物,祂藉著魚、酒、餅、海上的平靜、祂在十字架上轉移的陽光;以及許多其他事物來證明:但在言語上,祂從未清楚地說過這點,儘管祂的門徒,約翰、保羅和彼得,都持續地宣揚這點。

因為如果那些日夜聽祂講道,看祂行神蹟的人;那些祂私下解釋許多事,並賜予極大權柄,甚至能使死人復活的人;那些祂使之如此完全,以致為祂捨棄一切的人:如果連他們,在如此大的美德和捨己之後,在聖靈的供應之前,都無法承受一切;那麼,猶太人,既缺乏理解力,又遠不及那樣的卓越,而且只是偶然在祂行事或說話時在場,他們怎能不相信祂與萬有之神是疏遠的呢,除非祂始終實踐如此大的謙卑呢?

為此,我們看到,即使當祂廢除安息日的時候,祂也沒有刻意地引入祂的立法,而是提出了許多不同的辯護理由。現在,如果當祂要廢除一條誡命時,祂在言語上都如此謹慎[13],以免驚嚇聽眾;那麼,當祂在完整的律法上,再增添一套完整的律法時,祂就更需要極大的策略和細心,以免嚇到當時聽祂講道的人。

基於同樣的原因,我們也發現祂並非處處清楚地教導祂自己的神性。因為如果祂增添律法會使他們如此困惑,那麼祂宣稱自己是神,就更會如此了。

3. 因此,祂說了許多遠低於祂自身尊嚴的話,而在此,當祂即將在律法上增添時,祂預先使用了豐富的糾正。因為祂不只一次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祂又重複了一次,並增添了另一件更重要的事;那就是,在「莫想我來是要廢掉」這句話之後,祂又加上了「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這不僅阻礙了猶太人的頑固,也堵住了那些異端[14]的口,他們說舊約是出於魔鬼。因為如果基督來是要摧毀魔鬼的暴政,那麼這約為何不僅沒有被摧毀,反而被祂成全了呢?因為祂不只說「我沒有摧毀它」;儘管這已經足夠了;而是說「我甚至成全它」:這是一個非但沒有反對,反而是在建立它的人所說的話。

有人可能會問,祂是如何沒有廢掉律法呢?祂又是如何成全律法或先知呢?祂成全了先知,因為祂以行動證實了所有關於祂的預言;因此,傳福音的作者在每個情況下都說:「這就應驗了先知所說的話。」無論是祂出生時[15],還是孩童向祂唱出那奇妙的讚美詩時,還是祂騎驢時[16],以及在許多其他情況下,祂都實現了同樣的應驗:如果祂沒有來,所有這些事都將無法實現。

但祂成全律法,不只是一種方式,而是第二種和第三種方式。第一種方式是,祂沒有違犯律法的任何誡命。因為祂確實成全了律法的一切,請聽祂對約翰所說的話:「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17]祂也對猶太人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18]又對祂的門徒說:「這世界的王將到,牠在我裡面是毫無所有。」[19]先知也從一開始就說「祂沒有犯罪。」[20]

這就是祂成全律法的一種意義。另一種意義是,祂也藉著我們成全了律法;因為這才是奇妙之處,祂不僅自己成全了律法,也將這恩典賜給了我們。保羅也宣告這事說:「基督是律法的終結,使凡信祂的都得著義。」[21]他又說:「神在肉體中定了罪,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22]又說:「這樣,我們是藉著信心廢掉律法嗎?斷乎不是!更是堅固律法。」[23]因為律法一直努力要使人稱義,卻沒有能力,祂來了,藉著信心帶來了稱義之道,從而建立了律法所渴望的:律法無法藉著文字成就的,祂藉著信心成就了。因此祂說:「我來不是要廢掉律法。」

4. 但如果有人仔細探究,他還會發現第三種意義,這事就是這樣成就的。那麼,它是什麼樣的呢?就是祂將要頒布給他們的那套未來的律法。

因為祂的話語並非廢除舊有的,而是闡明和充實舊有的。因此,「不可殺人」這條誡命並未因「不可生氣」這句話而被廢除,反而被充實並得到更大的保障:所有其他誡命也是如此。

因此,你看,正如祂先前出人意料地播下了這教導的種子;所以當祂比較新舊誡命時,祂會更明顯地被懷疑將它們對立起來,祂預先使用了祂的糾正。因為祂確實已經藉著祂所說的話,以隱蔽的方式散播了那些種子。因此,「虛心的人有福了」與「不可生氣」是相同的;「清心的人有福了」與「不可動淫念看婦女」是相同的;「不要為自己積攢財寶在地上」與「憐恤人的人有福了」是和諧的;「哀慟」以及「受逼迫」和「被辱罵」也與「進窄門」相符;「飢渴慕義」無非就是祂後來所說的:「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祂宣告「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之後,又幾乎說了同樣的話,當祂吩咐「放下禮物」,趕快與那憂傷的人和好,以及「與你的對頭和解」時。

但在那裡,祂列出了行善者的獎賞,而在這裡,祂則列出了忽視實踐者的懲罰[24]。因此,正如在那裡祂說:「溫柔的人必承受地土;」所以在這裡,祂說:「凡罵弟兄是傻瓜的,必受地獄的火。」在那裡,祂說:「清心的人必得見神;」在這裡,不潔地看婦女的人就是完全的姦夫。在那裡,祂稱「使人和睦的人為神的兒子;」在這裡,祂從另一個角度警告我們,說:「恐怕對頭把你交給審判官。」同樣,在前面祂祝福哀慟的人和受逼迫的人;在後面,祂確立了同樣的觀點,威脅那些不走這條路的人將會滅亡;因為祂說:「走『寬闊的路』的人,他們的結局就在那裡。」而「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在我看來與「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和「飢渴慕義的人」是相同的。

但正如我所說,既然祂要更清楚地說這些事,而且不只更清楚,還要再增添比已經說過的更多(因為祂不再只是尋求一個憐憫人的人,而是吩咐我們連外衣也要捨棄;不只是溫柔的人,還要將另一邊臉轉給打我們的人):因此祂首先消除了明顯的矛盾。

因此,正如我已經說過的,祂不只一次,而是再三地說了這話;因為在「莫想我來是要廢掉」這句話之後,祂又加上了「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25]

祂所說的就像這樣:它不可能不被成就,其中最微小的事也必須被實現。這事祂自己已經完成了,因為祂以一切的精確性完成了它[26]

在這裡,祂隱晦地向我們表明,整個世界的樣式也正在改變。祂這樣說並非沒有目的,而是為了喚醒聽者,並指出祂引入另一種教導是合乎情理的;如果連受造之物本身都要被轉化,人類也要被召喚到另一個國度,並以更高的方式實踐生活[27]

5. 「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做,他在天國裡要稱為最小的。」[28]

因此,祂擺脫了惡意的懷疑,堵住了那些想要反駁的人的口,然後才開始發出警告,並為祂所要頒布的法令設定了嚴厲的譴責。

至於祂說這話並非為了古老的律法,而是為了祂將要頒布的律法,請聽接下來的話:「我告訴你們,」祂說,「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29]

因為如果祂是針對古老的律法發出威脅,祂怎會說「若不勝於」呢?因為那些與古人做同樣事情的人,在義的方面不可能超越他們。

那麼,所要求的超越是什麼呢?就是不生氣,甚至不懷淫念看婦女。

那麼,祂為何稱這些誡命為「最小的」,儘管它們如此偉大和崇高呢?因為祂自己將要引入這些誡命的頒布;正如祂謙卑自己,並經常以適度的言辭談論自己,祂也同樣談論祂自己的法令,藉此再次教導我們在一切事上都要謙遜。此外,由於似乎存在一些新奇的懷疑,祂暫時以保留的方式安排祂的講論[30]

但當你聽到「在天國裡要稱為最小的」時,你不要猜測別的,只猜測地獄和刑罰。因為祂習慣用「天國」來指的,不只是享受天國,也指復活的時候,以及那可怕的降臨。而且,如果罵弟兄是傻瓜,只犯了一條誡命的人,會下地獄;那麼,違犯所有誡命,並煽動他人也這樣做的人,怎能進入天國呢?因此,這不是祂的意思,而是說這樣的人在那時將是最小的,也就是被逐出的,最後的。而最後的人,在那時必然會下地獄。因為,身為神,祂預知許多人的鬆懈,祂預知有些人會認為這些話只是誇張,並會爭論律法,說:什麼?如果有人罵別人是傻瓜,他就會受罰嗎?如果一個人只是看一個婦女,他就會成為姦夫嗎?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祂預先摧毀了這種傲慢,對這兩種人,即違犯者和引導他人這樣做的人,都設定了最強烈的譴責。

既然我們知道祂的威脅,我們就不要自己違犯,也不要阻撓那些願意遵守這些事的人。

「但無論何人遵行並教訓人,」祂說,「他必在天國裡稱為大的。」

因為我們不應只對自己有益,也應對他人有益;因為引導自己行正道的人,與連同自己也引導他人的人,其獎賞並非同樣大。因為教導而不實踐會定教師的罪(因為「你這教導別人的,」經上說,「難道不教導自己嗎?」[31]?),所以實踐而不引導他人,會減少我們的獎賞。因此,人應在這兩方面都居首位,先糾正自己,然後再著手關心他人。因為為此,祂自己將實踐置於教導之前;以表明這樣最能教導,而沒有其他方式。因為人會被告知:「醫生,醫治你自己吧。」[32]因為一個無法教導自己,卻試圖糾正他人的人,會招致許多人的嘲笑。或者說,這樣的人根本沒有能力教導,他的行為會發出聲音反對他。但如果他在這兩方面都完全,那麼「他必在天國裡稱為大的。」

6.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斷不能進天國。」[33]

這裡的「義」祂指的是整全的美德;正如祂論及約伯時說:「他是一個完全正直的人。」[34]保羅也以同樣的詞義稱那人為「義人」,他說,沒有律法是為他設立的。「因為,」他說,「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35]在許多其他地方,我們也可以發現這個詞代表著普遍的美德。

但請注意,我懇求你,恩典的增長;因為祂要祂新來的門徒比舊約的教師更好。因為這裡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祂指的不是單單不守律法的人,而是行善的人。因為,如果他們沒有行善,祂就不會說他們有義;祂也不會將虛假的與真實的比較。

在此也請注意,祂如何藉著將舊律法與新律法比較來稱讚舊律法;這種比較暗示它們屬於同一類別和血緣。因為「多」和「少」屬於同一類別。你看,祂並沒有指責舊律法,而是要使它更嚴格。然而,如果它是邪惡的[36],祂就不會要求更多;祂就不會使它更完美,而是會將它廢棄。

有人可能會說,如果它是這樣,它為何不能帶我們進入天國呢?它現在不能帶入那些在基督降臨之後生活的人,因為他們蒙受了更多的力量,並被要求追求更大的事:至於它自己的養育之子,它確實將他們一個個都帶進去了。是的,因為「許多人將從東從西而來,在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的懷裡坐席。」[37]拉撒路也獲得了巨大的獎賞,被顯示住在亞伯拉罕的懷裡。所有在舊約時代以卓越光輝的人,都是藉著它而發光的,他們每一個人都是。基督自己,如果它在任何方面是邪惡的或與祂疏遠的,祂就不會在祂來的時候完全遵守它。因為如果祂這樣做只是為了吸引猶太人,而不是為了證明它與新律法有親緣關係,並與之並行;那麼祂為何不也遵守外邦人的律法和習俗,以便也吸引外邦人呢?

所以從各方面來看,都很清楚,它之所以未能帶我們進入,並非因為它本身有任何不好,而是因為現在是更高誡命的時節。

如果它比新律法更不完全,這也不意味著它是邪惡的:因為按照這個原則,新律法本身也會處於同樣的情況。因為事實上,我們對此的認識,與將來要來的相比,是一種部分和不完全的事物,並且在另一種事物來臨時就會被廢除。「因為,」祂說,「那完全的來到,這部分的就廢去了:」[38]正如舊律法藉著新律法所遭遇的。然而,我們不應為此責備新律法,儘管當我們進入天國時,它也會讓位:因為「那時,」祂說,「那部分的就廢去了:」但儘管如此,我們仍稱它為偉大。

既然它的獎賞更大,聖靈所賜的能力更豐盛,那麼它理所當然地要求我們的恩典也更大。因為它不再是「流奶與蜜之地」,也不是安逸的[39]老年,也不是多子多孫,也不是五穀新酒,牛羊成群:而是天堂,以及天堂裡的美好事物,以及與獨生子一同被收養和成為弟兄,並分享產業,與祂一同得榮耀和作王,以及那些數不盡的獎賞。至於我們獲得了更豐盛的幫助,請聽保羅所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40][41]

7. 現在,在威脅了違犯者,並為行善者設定了豐厚的獎賞,並表明祂要求我們超越以往的標準是合乎情理之後;祂從此開始立法,不是簡單地,而是藉著與古老條例的比較,意圖表明這兩件事:首先,祂頒布這些法令並非與舊律法對立,而是與之極其和諧;其次,祂增添這些第二條誡命是合宜且非常適時的。

為了使這點更清楚,讓我們聽聽立法者的話。那麼,祂自己說了什麼呢?

「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42]

然而,那些律法也是祂所賜的,但到目前為止,祂是以非人稱的方式陳述它們。因為如果祂一方面說:「你們聽見我對古人說過」,這句話將難以接受,並會阻礙所有聽眾。如果另一方面,在說了「你們聽見我父對古人說過」之後,祂又加上「但我說」,祂似乎會承擔更多。

因此,祂只是簡單地陳述了它,藉此只證明了一點:祂在適當的時機說這些話是正確的。因為藉著「吩咐古人的話」這句話,祂指出了他們接受這條誡命的時間之久。祂這樣做是為了使聽者感到羞愧,因為他們不願進步到祂更高層次的誡命;就像一位老師對一個懶惰的孩子說:「你難道不知道你花了多長時間學習音節嗎?」祂藉著「古人」這個詞也隱晦地暗示了這一點,從而將他們召喚到祂更高層次的教導:彷彿祂說:「你們學習這些功課已經夠久了,你們從今以後必須努力學習比這些更高的功課。」

祂沒有打亂誡命的順序是好的,而是首先從較早的誡命開始,律法也是從這條誡命開始的。是的,因為這也符合一個顯示它們之間和諧的人。

「但我告訴你們,凡無緣無故向弟兄動怒的,必受審判。」[43]

你看到完美的權柄了嗎?你看到一位立法者應有的姿態了嗎?哪位先知曾這樣說話?哪位義人?哪位族長?沒有;他們都說:「耶和華如此說。」但神的兒子卻不是這樣。因為他們是傳達他們主人的命令,祂是傳達祂父的命令。當我說「祂父的命令」時,我指的是祂自己的命令。「因為我的,」祂說,「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44]他們是為他們的同僕立法,祂是為祂自己的僕人立法。

現在讓我們問那些拒絕律法的人:「『不可生氣』與『不可殺人』是互相衝突的嗎?或者說,這兩條誡命不是互相的成全和發展嗎?」顯然,一條是另一條的成全,而且正因為如此,它才更偉大。因為一個不被激怒的人,更會避免殺人;一個抑制怒氣的人,更會管住自己的手。因為怒氣是殺人的根源。你看,一個斬草除根的人,更會除去枝葉;或者說,根本不會讓它們長出來。因此,祂頒布這些法令並非為了廢除律法,而是為了更完全地遵守律法。因為律法頒布這些事是為了什麼目的呢?難道不是為了不讓任何人殺害他的鄰舍嗎?由此可見,一個反對律法的人,就必須命令殺人。因為殺人與不殺人是相反的。但如果祂不允許人甚至生氣,那麼律法的精神就藉著祂更完全地確立了。因為一個努力避免殺人的人,不會像一個連怒氣都除去的人那樣避免殺人;後者離犯罪更遠。

8. 但為了以另一種方式駁斥他們,讓我們提出他們所有的指控。那麼他們主張什麼呢?他們聲稱創造世界的上帝,「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在某種意義上是一個邪惡的存在[45]。但他們當中比較溫和的人(據說),雖然拒絕這種說法,但他們在肯定祂是公義的同時,卻剝奪了祂的良善。他們又為基督指定一位父,這位父並不存在,也沒有創造任何存在之物。他們說,那位不善良的,安於自己的,並保守屬於自己的;但那位善良的,卻尋求不屬於自己的,並突然渴望成為那些祂並非創造者的救主[46]。你看,魔鬼的兒女,他們如何從他們父親的源頭說話,將創造之工與神疏遠:而約翰卻呼喊:「祂來到自己的地方,」和「世界也是藉著祂造的」?[47]

其次,他們批評舊約中的律法,那律法吩咐「以眼還眼」,「以牙還牙」;[48]他們立刻侮辱說:「為什麼,說這樣話的,怎會是良善的呢?」

那麼,我們對此有何回應呢?我們說,這是最高尚的仁愛。因為祂制定這條律法,並非要我們互相挖眼,而是要我們因懼怕遭受他人同樣的痛苦,而克制自己不對他們做這樣的事。因此,祂威脅尼尼微人要傾覆他們,並非要毀滅他們(因為如果那是祂的旨意,祂就應該保持沉默),而是要藉著恐懼使他們變得更好,從而平息祂的怒氣。同樣地,祂也為那些任意攻擊他人眼睛的人設立了懲罰,這樣,如果良好的原則不能使他們克制這種殘忍,恐懼也能阻止他們傷害鄰舍的視力。

如果這算是殘忍,那麼限制殺人犯、制止姦淫者也是殘忍了。但這些都是無知之人的言論,是瘋狂至極者的話。因為我非但不會說這出於殘忍,反而會說,與此相反的行為,按人的判斷,將是不合法的。你說:「因為祂命令『以眼還眼』,所以祂是殘忍的。」我說,如果祂沒有頒布這條誡命,那麼在大多數人看來,祂才會是你所說的那樣。

因為讓我們假設這條律法完全廢除,沒有人懼怕隨之而來的懲罰,而是任憑所有惡人隨心所欲地行事,姦淫者、殺人犯[49]、作偽證者、弒親者都能為所欲為,那麼一切豈不都顛倒了嗎?城市、市集、房屋、海洋、陸地,以及整個世界,豈不都充滿了無數的污穢和殺戮嗎?每個人都看得出來。因為如果連有律法、有懼怕、有威脅的時候,我們的惡念都難以抑制;如果連這種保障都被奪去,還有什麼能阻止人們選擇邪惡呢?那時,人類的整個生活將會被何等程度的邪惡所蹂躪呢?

更何況,殘忍不僅在於允許惡人為所欲為,還在於另一件事:忽視並漠不關心那些沒有做錯事,卻無緣無故遭受苦難的人。請告訴我,如果有人從四面八方召集惡人,給他們佩劍,命令他們走遍全城,屠殺所有遇到的人,那個人豈不是比野獸更像野獸嗎?如果另一個人將那些被他武裝起來的人捆綁起來,嚴加看管,並從那些不法之徒手中奪回那些即將被屠殺的人,這豈不是更大的仁慈嗎?

現在,我請你將這些例子也應用到律法上;因為那命令「以眼還眼」的,已將懼怕如同堅固的鎖鏈加在惡人的靈魂上,因此他就像那將刺客囚禁起來的人;而那不為他們設立懲罰的,則幾乎是藉著這種安全感武裝了他們,扮演了那個將劍交到他們手中,並讓他們在全城肆意妄為的角色。

你難道沒有看見,這些誡命非但不是出於殘忍,反而是出於豐盛的憐憫嗎?如果因為這些誡命,你稱律法頒布者為嚴厲、難以忍受的;那麼請告訴我,哪種命令更為勞苦和嚴厲:「不可殺人」還是「甚至不可生氣」?哪一個更為極端,是為殺人行為施加懲罰的,還是為單純的怒氣施加懲罰的?是事後才對姦淫者施加報應的,還是連慾望也要求懲罰,而且是永遠的懲罰的?你們難道沒有看見他們的推論是如何走向完全相反的嗎?他們稱之為殘忍的舊約之神,將被發現是溫和良善的;而他們承認是良善的新約之神,卻將按照他們的瘋狂,變得嚴厲和難以忍受。然而我們說,兩約只有同一位立法者,祂妥善地安排了一切,並使兩套律法體系之間的差異適應了時代的差異。因此,最初的誡命既不殘忍,後來的誡命也不嚴厲和難以忍受,所有的一切都出於同一位護理者的關懷。

至於祂自己也頒布了舊約,請聽先知,或者更確切地說(我們必須這樣說),聽那兩者合一者的宣告:「我將與你們立約,不像我與你們祖先所立的約。」[50]

但如果那患有摩尼教[51]教義之病的人不接受這點,讓他聽保羅在另一處說同樣的話:「因為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婢女所生,一個是自主婦人所生;這兩個就是兩個約。」[52]因此,正如在那種情況下,妻子不同,丈夫卻是同一位;同樣地,這裡的約有兩個,立法者卻是同一位。

為了向你證明這出於同一份溫和;在舊約中祂說:「以眼還眼」,但在新約中,

「若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53]

因為正如在舊約中,祂藉著對這種痛苦的懼怕來制止作惡者,同樣地,在新約中也是如此。「怎麼會呢?」或許有人會說,「祂不是命令連另一邊臉也轉過來嗎?」不,那又如何呢?因為祂頒布這條誡命並非要消除他的懼怕,而是要你允許他完全滿足他的慾望。祂也沒有說,另一方會不受懲罰,而是說:「你不要懲罰」;這既增強了打人者的懼怕(如果他堅持下去),也安慰了被打者。

9. 但這些話我們只是順帶一提,關於所有的誡命。現在我們必須回到眼前的主題,並緊扣之前所確認的論點。「凡無緣無故向弟兄動怒的,必受審判的危險。」祂如此說。因此,祂並未完全廢除這件事:首先,因為身為人,不可能完全擺脫情慾;我們確實可以駕馭它們,但要完全沒有它們是不可能的。

其次,因為這種情慾甚至是有益的,如果我們知道如何在適當的時機使用它。[54]例如,看看保羅對哥林多人的怒氣,在那個眾所周知的場合,產生了多大的益處;以及它如何將他們從一場嚴重的瘟疫中解救出來,同樣地,他又藉著同樣的方法,使那些偏離正道的加拉太人也恢復過來;還有其他一些人也是如此。那麼,動怒的適當時機是什麼呢?當我們不是為自己報仇,而是制止他人的不法行為,或強迫他們注意自己的疏忽時。

那麼,不適當的時機是什麼呢?當我們是為自己報仇時:保羅也禁止這種行為,他說:「親愛的弟兄啊,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55]當我們為財富爭鬥時:是的,這也是他所廢除的,他說:「為什麼不寧可受委屈呢?為什麼不寧可吃虧呢?」[56]因為後者是多餘的,而前者是必要且有益的。但大多數人卻恰恰相反;當自己受傷時,他們變得像野獸一樣,但當他們看到別人受辱時,卻變得鬆懈和懦弱:這兩者都與福音的律法完全相反。

因此,動怒本身並非過犯,而是不合時宜地動怒。因此,先知也說:「你們發怒,卻不要犯罪。」[57]

  1. 「凡罵弟兄是拉加的,必受公會的審判。」

這裡的「公會」祂指的是希伯來人的法庭:祂現在提到這個,是為了不讓自己處處顯得像個陌生人或革新者。

但「拉加」這個詞,並非表示極大的侮辱,而更像是說話者的一種輕蔑和輕視。因為正如我們對僕人或任何地位非常低下的人發號施令時,會說:「走開!你,去告訴某某人!」[58]同樣地,那些使用敘利亞語的人會說「拉加」,用這個詞代替「你」。但神,這位愛人的神,甚至連最小的過錯也要根除,命令我們彼此以得體和應有的尊重相待;這樣做的目的是藉此也消除更大的過錯。

「凡罵弟兄是傻瓜的,必受地獄火的危險。」[59]

對許多人來說,這條誡命似乎嚴厲而刺耳,如果僅僅為了一個詞語,我們真的要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有些人甚至說這話是誇張的。但我擔心,當我們在這裡用言語欺騙自己時,在那裡我們可能會在行為上遭受極端的懲罰。

因為,請告訴我,這條誡命為何顯得過於沉重?你難道不知道大多數的懲罰和大多數的罪惡都始於言語嗎?是的,因為褻瀆是藉著言語,否認是藉著言語,辱罵、責備、偽誓和作假見證也是藉著言語。[60]因此,不要只看它是一個詞語,而是要探究它是否沒有很大的危險。你難道不知道在仇恨的季節,當怒氣被點燃,靈魂被激動時,即使是最小的事也顯得巨大,而那些不太具侮辱性的話語也被視為不可容忍嗎?而且這些小事常常導致殺人,甚至傾覆整個城市。因為正如友誼存在的地方,即使是嚴重的事情也顯得輕微,同樣地,當仇恨潛伏時,微不足道的小事也顯得不可容忍。無論一個詞語說得多麼簡單,人們都會猜測它是帶著惡意說出的。就像火一樣:如果只有一點小火花,即使旁邊有成千上萬的木板,它也不容易點燃;但如果火焰已經強大而高漲,它不僅容易點燃木板,還會點燃石頭和所有擋路的東西;而且通常用來撲滅它的東西,反而會使它燃燒得更旺(因為有些人說,在這種時候,不僅木頭、麻絮和其他易燃物,甚至連噴灑在上面的水也會助長它的威力);怒氣也是如此;無論任何人說什麼,都會瞬間成為這場邪惡大火的燃料。基督預先制止了所有這類邪惡,首先將無緣無故動怒的人定罪為受審判(這正是祂說「凡動怒的,必受審判的危險」的原因);然後將罵「拉加」的人定罪為受公會審判。但這些還不是什麼大事;因為懲罰就在這裡。因此,對於罵「傻瓜」的人,祂又加上了地獄的火,這是祂第一次提到地獄的名字。因為祂之前談論了許多關於天國的事,直到那時才提到地獄;這暗示著前者出於祂對人的愛和寬容,後者則出於我們的疏忽。

11. 你看祂如何循序漸進地施加懲罰,幾乎是在為自己辯解,並表明祂的願望確實是不想威脅任何這類事情,但我們卻將祂拖入這樣的譴責。請看:「我吩咐你,」祂說,「不要無故生氣,因為你會有受審判的危險。你輕視了前一條誡命:看看怒氣產生了什麼;它立刻引導你侮辱人,因為你稱你的弟兄為『拉加』。我又設立了另一種懲罰,『公會』。如果你連這個也忽視,並繼續犯更嚴重的罪,我將不再用這些有限的懲罰來對付你,而是用地獄永不熄滅的刑罰,免得你在此之後[61]甚至爆發到殺人。」因為世上沒有什麼比侮辱更令人難以忍受的了;它對刺痛人的靈魂有極大的力量[62]。但當所說的話本身比侮辱更具傷害性時,火焰就會加倍猛烈。因此,不要認為稱別人為「傻瓜」是件小事。因為當你剝奪了你弟兄那使我們與野獸區分開來,並使我們特別成為人類的東西,即心智和理解力時,你就剝奪了他所有的尊貴。

因此,我們不要只看言語,而是要體會事情本身和他的感受,思考這個詞語會造成多大的傷害,以及它會導致多少邪惡。因此,保羅也將不僅「姦淫的」和「男娼」[63]逐出天國,也將「辱罵的」逐出。這是有充分理由的:因為傲慢的人破壞了愛的一切美好,給鄰舍帶來無數的禍患,製造持久的仇恨,撕裂基督的肢體,並日復一日地驅散神所渴望的平安:藉著他的傷害行為給魔鬼提供了許多立足之地,使魔鬼更加強大。因此,基督自己斬斷了魔鬼權勢的筋脈,帶來了這條律法。

因為祂確實非常重視愛:這愛超越一切,是所有美善之母,是祂門徒的標誌,也是維繫我們整個狀況的紐帶。因此,祂理所當然地極其認真地除去那徹底破壞愛的仇恨的根源。

因此,不要認為這些話語有任何誇張之處,而要思考它們所帶來的益處,並讚嘆這些律法的溫和。因為神最費心的莫過於此:使我們彼此聯合,緊密相連。因此,無論是祂自己,還是藉著祂的門徒,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祂都如此重視這條誡命;並且嚴厲地報復和懲罰那些輕視這職責的人。因為事實上,沒有什麼比消除愛更能有效地讓一切邪惡進入並紮根。因此祂也說:「只因不法的事增多,許多人的愛心才漸漸冷淡了。」[64]因此該隱成了他弟兄的兇手;因此以掃;因此約瑟的弟兄們;因此我們無數的罪惡肆虐而來,這條紐帶被切斷了。你明白為何祂自己也極其精確地根除一切傷害這愛的東西。

12. 祂不僅止於上述誡命,還增添了更多誡命:藉此表明祂對此何等重視。也就是說,在祂藉著「公會」、「審判」和「地獄」發出威脅之後,祂又增添了其他與前者相符的話語,如此說道:

「所以,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就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後來獻禮物。」[65][66]

哦,何等良善!哦,何等超越的愛人!祂為了我們對鄰舍的愛,不顧自己應得的尊榮;這暗示著祂之前發出的那些威脅,絕非出於任何敵意,也非出於任何懲罰的慾望,而是出於極其溫柔的愛。因為有什麼比這些話語更溫和的呢?「讓我的事奉中斷,」祂說,「好讓你的愛得以延續;因為這也是一種獻祭,你與弟兄和好。」是的,因此祂沒有說「獻祭之後」或「獻祭之前」;而是在禮物擺在那裡,獻祭已經開始的時候,祂差遣你去與弟兄和好;祂既沒有在移開擺在我們面前的東西[67]之後,也沒有在獻上禮物之前,而是在禮物擺在中間的時候,命令你趕快去那裡。

那麼,祂命令這樣做的動機是什麼?又是為了什麼呢?在我看來,祂藉此預示並提供了這兩個目的。首先,正如我所說,祂的旨意是要指出祂高度重視愛心[68],並認為它是最大的獻祭:而且沒有它,祂甚至不接受其他的獻祭;其次,祂正在施加一種不容任何藉口的和好必要性。因為凡被吩咐在和好之前不可獻祭的人,如果不是為了愛鄰舍,也會為了不讓這禮物未經聖化[69]而趕去見那受委屈的人,並消除敵意。因此,祂也極其意味深長地表達了這一切,以警示並徹底喚醒他。因此,當祂說「留下你的禮物」時,祂並沒有止於此,而是加上了「在祭壇前」(藉著這個地方再次使他戰慄);「然後去。」祂也沒有僅僅說「去」,而是加上了「先去,然後來獻禮物。」藉著這一切表明,這祭壇不接受彼此為敵的人。

願受洗者,凡懷著敵意靠近的人,都聽這話;願未受洗者也聽:是的,因為這話也與他們有些關係。因為他們也獻上禮物和祭物:我指的是禱告和施捨。至於這也是一種獻祭,請聽先知所說:「凡以感謝獻祭的,就是榮耀我;」[70]又說:「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神;」[71]又說:「我舉手禱告,願這禱告如晚祭。」[72]所以,如果你懷著這樣的心情獻上禱告,最好是放下你的禱告,與你的弟兄和好,然後再獻上你的禱告。

因為所有的事情都是為此而做的:甚至神也為此道成肉身,並安排了所有這些工作,為的是使我們合一。

然而,在此處祂是差遣作惡者去見受苦者,在祂的禱告中,祂引導受苦者去見作惡者,並使他們和好。因為正如在那裡祂說:「饒恕人的債務;」同樣地,在這裡祂說:「如果他對你有什麼不滿,你就去見他。」

或者更確切地說,即使在這裡,在我看來祂似乎也是在差遣受傷者:祂之所以沒有說「與你的弟兄和好」,而是說「你當和好」,或許就是出於這樣的原因。雖然這話語看似與攻擊者有關,但實際上它完全與受委屈者有關。因此,基督說:「如果你與他和好,」祂說,「藉著你對他的愛,我也會對你施恩,你就能滿懷信心地獻上你的祭物。但如果你仍然惱怒,請想想,即使我樂意命令輕視我的東西,為的是讓你們成為朋友;讓這些想法撫慰你的怒氣。」

祂並沒有說:「當你遭受了更大的不公時,才去和好;」而是說:「即使他對你有什麼微不足道的不滿。」祂也沒有加上:「無論是公正的還是不公正的;」而只是說:「如果他對你有什麼不滿。」因為即使是公正的,你也不應該延長敵意;因為基督也曾公正地對我們發怒,但祂仍然為我們捨身被殺,「不將我們的過犯歸到我們身上。」[73]

因此,保羅也以另一種方式敦促我們和好,他說:「不可含怒到日落。」[74]因為正如基督藉著獻祭的論點,保羅在那裡藉著白晝的論點,都在敦促我們達到同一個目的。因為他確實害怕夜晚,免得夜晚獨自降臨在受傷者身上,使傷口更大。因為在白天有許多事情可以分散他的注意力,使他轉移;在夜晚,當他獨自一人,自己思考時,波濤洶湧,風暴變得更大。因此,保羅,你看,為了防止這種情況,他希望在夜晚降臨之前,受傷者已經和好,這樣魔鬼就沒有機會,藉著他的孤獨,重新點燃他怒氣的爐火,使它更加猛烈。同樣地,基督也不允許哪怕是極小的延遲,免得獻祭完成後,這樣的人變得更加鬆懈,日復一日地拖延:因為祂知道情況需要非常迅速的處理。正如一位熟練的醫生不僅展示我們疾病的預防措施,也展示其矯正措施,祂也是如此。因此,禁止我們稱人為「傻瓜」,是預防敵意;而命令和好,是消除敵意所導致的疾病的方法。

請注意這兩條命令是如何被鄭重地提出來的。因為正如在前一個例子中祂威脅地獄,在這裡祂在和好之前不接受禮物,這表明極大的不悅,並藉著所有這些方法摧毀了根源和產物。

首先祂說:「不要生氣;」然後說:「不要辱罵。」因為這兩者確實是相互增長的:從敵意產生辱罵,從辱罵產生敵意。因此,祂現在醫治根源,現在醫治果實;首先阻止邪惡的產生:但如果它碰巧已經萌芽並結出最邪惡的果實,那麼祂就竭盡全力將其燒毀。

13. 因此,你看,在祂提到審判、公會、地獄,並談到祂自己的獻祭之後,祂又增添了其他主題,如此說道:

「你同告你的對頭還在路上,就趕緊與他和解。」[75]

也就是說,免得你說:「那麼,如果我受了傷怎麼辦?」「如果我被搶劫,甚至被拖到法庭怎麼辦?」祂甚至連這個機會和藉口都消除了:因為祂命令我們即使如此也不要為敵。然後,由於這條命令很重大,祂從眼前的事物中汲取建議,這些事物往往比未來的事物更能約束粗俗的人。「你說什麼?」祂說,「你的對頭更強大,而且冤枉你?當然,如果你不和解,而是被迫上法庭,他會更冤枉你。因為在前一種情況下,你只要放棄一些錢,就能保住你的自由;但當你受到法官的判決時,你將會被束縛,並付出最大的代價。但如果你避免在那裡爭鬥,你將會獲得兩個好處:首先,不必遭受任何痛苦:其次,所做的好事將是出於你自己的意願,而不再是他強迫的結果。但如果你不聽從這些話,你傷害的不是他,而是你自己。」

你看這裡祂也催促他;因為祂說了「與你的對頭和解」之後,又加上了「趕緊」;祂對此仍不滿足,甚至對這種迅速又要求進一步的增加,說:「你同他還在路上;」藉此極其認真地催促他。因為沒有什麼比拖延和推遲行善更能顛覆我們的生活了。不,這常常使我們失去一切。因此,正如保羅所說:「在日落之前,消除敵意;」正如祂自己上面所說:

「在獻祭完成之前,和好;」同樣地,祂在這裡也說:「趕緊,你同他還在路上,」在你到達法庭門口之前;在你站在被告席上,從此受制於審判者之前。因為,在進入之前,你一切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但如果你踏上那個門檻,你將無法憑藉再怎麼努力,隨心所欲地安排你的事情,因為你已經受到他人的約束。

但「和解」是什麼意思?祂的意思是「寧可忍受不公」?或者「像你站在對方立場一樣為他辯護」?這樣你就不會因自私而敗壞公義,而是寧可將他人的案件視為自己的案件來審議,然後再對此事發表意見。如果這是一件大事,請不要驚訝;因為祂正是為了這個目的才闡述了所有這些祝福,以便預先撫平並預備聽者的靈魂,使他更能接受祂所有的法令。

現在有些人說,祂在「對頭」這個名稱下,隱晦地指魔鬼本身;並命令我們不要擁有他的任何東西(因為他們說,這就是「與他和解」):因為我們離開此地之後,就不可能妥協,也沒有什麼等待著我們,只有那無法藉著任何禱告解脫的懲罰。但在我看來,祂是在談論這個世界的法官,以及通往法庭的道路,還有這個監獄。

因為在祂藉著更高層次和未來的事物使人感到羞愧之後,祂也藉著今生的事物來警示他們。保羅也這樣做,他同時使用未來和現在來影響聽者:例如,當他勸阻邪惡時,他向傾向邪惡的人指出武裝的統治者:他這樣說:「你若作惡,就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的佩劍;他是神的用人。」[76]又,當他命令我們順服他時,他不僅提出對神的懼怕,也提出對另一方的威脅和他的警惕。「所以你們必須順服,不但是因為刑罰,也是因為良心。」[77]因為正如我已經說過的,那些比較不理性的人,往往更容易被這些看得見、摸得著的事物所糾正。因此,基督不僅提到地獄,也提到法庭,以及被拖到那裡,還有監獄,以及那裡所有的痛苦;藉著所有這些方法,摧毀了謀殺的根源。因為那既不辱罵,也不訴訟,也不延長敵意的人,又怎會殺人呢?所以從這裡也可以看出,鄰舍的益處就是我們自己的益處。因為那與對頭和解的人,將會大大地造福自己;藉著自己的行為,擺脫法庭、監獄和那裡的苦難。

14. 那麼,讓我們順服祂的話語;讓我們不要反對,也不要爭辯;因為首先,即使在它們的獎賞之前,這些命令本身就帶有它們的樂趣和益處。如果對大多數人來說,它們似乎是沉重的,它們所造成的麻煩很大;請記住你是為基督的緣故而做,那麼痛苦也會變得愉快。因為如果我們始終保持這種計算方式,我們將不會經歷任何沉重的事,而是從各方面收穫巨大的樂趣;因為我們的勞苦將不再是勞苦,而是越是增強,就越是甜美和愉快。

因此,當邪惡的習俗和對財富的慾望不斷迷惑你時;你當用那種思想方式與它們作戰,那種思想方式告訴我們:「我們將會得到巨大的獎賞,因為我們輕視了那只是暫時的快樂;」並對你的靈魂說:「你是否因為我剝奪了你的快樂而感到沮喪?不,要振作起來,因為我正在引導你進入天堂。你這樣做不是為了人,而是為了神。因此,忍耐一會兒,你就會看到多大的收穫。忍受今生,你將會得到無法言喻的信心。」因為如果我們這樣與自己的靈魂對話,不僅考慮美德中沉重的一面,也考慮隨之而來的冠冕,我們就會迅速將它從一切邪惡中抽離。

因為如果魔鬼,藉著暫時的快樂,卻是永遠的痛苦,仍然強大並得勝;既然我們在這些事情上的情況恰恰相反,勞苦是暫時的,快樂和益處是永恆的,那麼在如此大的鼓勵之後,如果我們不追求美德,我們還有什麼藉口呢?為什麼,我們勞苦的目標足以抵消一切,而且我們清楚地相信我們所忍受的一切都是為了神。因為如果一個人有國王作他的債務人,他認為他一生都有足夠的保障;那麼,想想那使恩典和永恆的神成為他自己的債務人,無論大小善行,他將會是多麼偉大。那麼,不要向我抱怨勞苦和汗水;因為不僅僅是希望

將來之事,但亦以另一種方式。

神使美德變得容易,祂在各處幫助我們,並親手參與我們的工作。你若只貢獻一點熱忱,其餘一切都會隨之而來。因為為此目的,祂也要你稍作勞苦,甚至使勝利也歸於你。正如一位君王會讓自己的兒子確實出現在陣列中;他會讓他射箭[78],並展現自己,使戰利品歸於他,而實際上一切都是君王自己完成的:神在我們與魔鬼的戰爭中也是如此:祂只要求你一件事,就是你對那仇敵表現出真誠的恨惡。如果你將此獻給祂,祂就會獨自結束所有的戰爭。即使你被憤怒、對財富的渴望,或任何暴虐的激情所焚燒;如果祂看見你只是脫去自己並為之預備,祂就會迅速來到你身邊,使一切變得容易,並將你置於火焰之上,正如祂從前在巴比倫火爐中對待那些孩子一樣:因為他們也只帶著他們的善意。

因此,為了我們也能在此熄滅所有混亂慾望的爐火,從而逃脫那裡的煉獄,讓我們每天以此為我們的勸告、我們的關懷和我們的實踐,藉著我們對善工的完全決心和我們頻繁的禱告,吸引神的恩典。因為這樣,即使現在看似難以忍受的事,也會變得極其容易、輕省和可愛。因為,只要我們沉溺於我們的激情中,我們就認為美德是粗糙、嚴峻和艱鉅的,而惡習是可取和最令人愉悅的;但如果我們稍微遠離這些,那麼惡習就會顯得可憎和醜陋,而美德則會顯得容易、溫和和極其值得嚮往。你可以從那些做得好的人身上清楚地學到這一點。例如,聽保羅如何為那些激情感到羞恥,即使在他從中解脫之後,他說:「你們在那些事上,當時有甚麼果子呢?現在你們卻為這些事感到羞恥。」[79] 但美德,即使在他勞苦之後,他仍堅稱是輕省的,稱[80]我們苦難的勞苦是短暫而「輕省」的,並為他的苦難歡喜,為他的患難誇口,並為他因基督的緣故所受的烙印感到自豪。

因此,為了我們也能建立這種習慣,讓我們每天按照所說的來規範自己,「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從上面召我們來得的獎賞」[81]:願神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對人的愛,使我們都能達到,願榮耀和權能歸於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腳註

腳註

[1] [τν ερημνων.]

[2] [原文也有「你們聽見有話說」,如太五22:後半部分不是直接引文。—R.]

[3] [πολιτεα.]

[4] ἐξλυον.

[5] 約五17。

[6] 太十二11。

[7] 約七23。

[8] 約十一42。[「這些事」在新約經文中並未出現,但在此處插入以補足語意。參閱R.V.,「但我說這話,是為周圍站著的眾人,叫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R.]

[9] 約八58。

[10] 約一1。

[11] 約一3, 10。

[12] 太十九4。

[13] λγων οκονομ.

[14] 諾斯底派和摩尼教派。

[15] 太一22, 23。

[16] 太二十一5–16。

[17] 太三15。

[18] 約八46。

[19] 約十四30。

[20] 賽五十三9。

[21] 羅十4。

[22] 羅八3, 4。

[23] 羅三31。

[24] [τν μ ποισυτων.]

[25] 太五18。[R.V.,「天地廢去,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直到一切都成就。」—R.]

[26] ἀπαρτσα.

[27] βιο παρασκευν ψηλοτραν.

[28] 太五19。

[29] [太五20。引文準確;英文中補足了「義」這個詞;參閱R.V.—R.]

[30] ὑπεσταλμνω.

[31] 羅二21。

[32] 路四23。

[33] 太五20。

[34] 約伯記一1,七十士譯本。「那人是真實的,無可指責的,公義的,虔誠的,遠離一切惡行。」

[35] 提前一9。

[36] 有手稿支持讀作「惡者的」。

[37] 太八11。

[38] 林前十三10。

[39] λιπαρν.

[40] [羅八1的這段補充(「隨從聖靈行事」等),現在已被所有批判性編輯者拒絕,在屈梭多模之前的教父權威中均未發現。上述論證顯示了它是如何從假定應用於成聖而添加的。—R.]

[41] 羅八1, 2。

[42] 太五21。

[43] 太五22。[屈梭多模在此節讀作εκ,並據此解釋;另參閱講道集十七2。該詞在兩份最古老的希臘文新約手稿和拉丁通行本中均缺失。參閱R.V.該處。—R.]

[44] 約十七10。

[45] Epiph. Hær. 41, sec. 1. 「塞爾頓(約公元150年)與其他人宣揚兩個第一原則,因此實際上是兩個神:一個是良善的,對所有人而言是未知的:他稱之為耶穌的父:另一個是造物主,或工匠,邪惡的,可被認識的,他在律法中說話,在先知中顯現,並多次顯現。」在此他與東方異端普遍一致。他的門徒馬吉安在幾年內改進了他的學說(Hær. 42, sec. 3),「說有三個原則:一個是高處的,無名無形,他樂意稱之為良善的神(然而,這不是世上任何事物的創造者):另一個是可見的神,創造者和工匠:第三個是魔鬼……現在,創造者、工匠和可見者,他們說,是猶太人的神,也是審判者。」參閱同上,sec. 6;聖奧古斯丁,《論異端》22;特土良,《駁馬吉安》一10 [《尼西亞前教父》卷三,頁278];聖依勒內,一28, 29 [《尼西亞前教父》卷一,頁352, 353]。

[46] 聖依勒內,五2。「那些說主來到不屬於祂的地方,彷彿貪圖它,為了將那由他人所造的人獻給那既未造也未命定他,甚至從人類最初形成時就拋棄他的神的人,也是徒勞的。因此,祂的到來是不公義的,因為按照他們的說法,祂來到不屬於祂的地方。」[同上,頁527, 528。] 在卷三11中,他特別指出馬吉安教導此教義。

[47] 約一11, 10。

[48] 特土良,《駁馬吉安》二18;出二十一24。「我應該捍衛律法中哪條好的規條,而不是那些異端為自己的目的所要求的規條呢?例如報復的規條,要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以傷還傷。這裡沒有任何允許以牙還牙的傷害的暗示,但其全部目的是為了抑制暴力。也就是說,因為那個最頑固和不忠的民族會認為等待神的補償是困難甚至不可思議的,而先知後來將要宣告,說:『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在此期間,錯誤的行為將以一種方式被立即報應的恐懼所壓制。」[《尼西亞前教父》卷三,頁311。] 聖奧古斯丁(《駁阿迪曼圖斯》八章)在回應摩尼教徒時也說了同樣的話。

[49] [此處應插入「和對盜賊」。此遺漏可能是無意的。—R.]

[50] 耶三十一31, 32。

[51] 因為他們否認舊約的權威,但接受新約,包括聖保羅的書信。

[52] 加四22。

[53] 太五39。

[54] 參閱巴特勒主教關於怨恨的講道。

[55] 羅十二19。

[56] 林前六7。

[57] 詩四5,七十士譯本,參閱弗四26。「你們應當畏懼,不可犯罪」,在我們的譯本中。然而,同一個希伯來動詞的另一部分在我們的譯本中被譯為「發怒」:王下十九27, 28;賽三十七28, 29。[R.V.在詩四5中有邊註譯文「你們應當發怒」。在弗四26中,七十士譯本被準確引用。—R.]

[58] [原文重複了強調和輕蔑的σ。—R.]

[59] [ε τν γενναν το πυρο。參閱R.V.該處。—R.]

[60] [一份手稿在此處添加了κα ναιρεν(「和謀殺」)。這些詞在菲爾德的希臘文文本中被括號括起來;而拉丁文版本則有ipsa homicidia。—R.]

[61] ἀποπηδσ.

[62] ὁ μλιστα δναται δκνειν.

[63] 林前六9, 10。

[64] 太二十四12。[「將會增多」是動詞第一子句更精確的譯法。參閱R.V.—R.]

[65] ἄπελθε, 聖屈梭多模 ὕπαγεἄπελθε 和 ἀπελθν。—R.]

[66] 太五23, 24。

[67] συνελντα τ προκεμενα. 菲爾德先生將此譯為「迅速完成手頭的工作」:聲稱 συναιρεν 這個詞不能很好地表示「移除」。但其嚴格意義似乎是「打包」或「縮小」。因此,奧德賽二十95。χλαναν μν συνελν κα κεα, ποσιν νευδεν. 這個意思與 προκεμενα 這個詞在禮儀意義上很吻合。[該動詞的技術意義是「收縮」,上下文支持菲爾德的觀點。命令既不是「在匆忙完成禮拜後(拉丁文,nec propere confecto sacrificio)」,也不是「在開始之前」。—R.]

[68] [τν γπην,在下一句中正確譯為「愛」。—R.]

[69] ἀτλεστον.

[70] 詩五十23。

[71] 詩五十14。

[72] 詩一百四十一2。

[73] 林後五19。

[74] 弗四26。

[75] 太五25。

[76] 羅十三4。

[77] 羅五5。

[78] [此子句在菲爾德的希臘文文本中未發現,也未在批判性註釋中提及。拉丁文版本有jacula viorare,翻譯者可能無意中遵循了它。—R.]

[79] 羅六21。

[80] 林後四17,十二10;羅五3;加六17;西一24。

[81] 腓三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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