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講道
第二章 11-12 節
「所以你們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體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
有許多事顯明神的慈愛。首先,祂親自拯救了我們,並透過這樣的方法親自拯救我們。其次,祂拯救了我們,是照著我們原來的樣子。第三,祂將我們提升到我們現在的地位。因為所有這些事本身都包含著祂慈愛最偉大的證明,而這正是保羅現在在書信中討論的主題。他曾說,當我們因過犯而死,成為可怒之子時,祂拯救了我們;他現在進一步告訴我們,祂使我們與誰同等。「所以,」他說,「你們當記念;」因為我們所有人在從極其卑微的境地被提升到相應的,甚至可能更大的尊榮時,通常連我們從前的狀況都不會記得,因為我們沉浸在這新的榮耀中。因此,他說:「所以你們當記念。」——「所以。」為什麼是「所以」?[1] 因為我們是為善工而受造,這足以促使我們培養美德;「記念,」——因為這記念足以使我們對我們的施恩者心存感恩——「你們從前是外邦人。」請注意他如何貶低猶太人的優勢,並讚嘆外邦人的劣勢;這其實不是劣勢,但他是在根據他們各自的品格和生活方式來論證。
「是稱為沒受割禮的。」[2]
那麼,猶太人的榮譽在於名號,他們的特權在於肉體。因為沒受割禮算不得什麼,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
「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體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3]
他說,你們就是那些被猶太人這樣稱呼的人。但是,當他要表明他們所蒙的恩惠在於與以色列人有份時,他為什麼要貶低以色列人的特權呢?他並沒有貶低它。在實質的方面,他提升了它,但只在那些他們沒有份的方面,他才貶低它。因為他接著說:「你們是聖徒的同國之民,是神家裡的人。」請注意,他離貶低它有多遠。他說,這些點是無關緊要的。他說,絕不要以為你們因為沒有受割禮,現在處於未受割禮的狀態,這有什麼區別。不,真正的麻煩是「沒有基督」,是「在以色列國民以外」。而這割禮並不是「國民」。再者,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沒有將來的指望,活在世上沒有神,所有這些都是他們狀況的一部分。他談到天上的事;他也談到地上的事;因為猶太人對這些事評價很高。因此,基督在安慰祂的門徒時,在說完「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之後,又加上了較小的安慰點:「因為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 5:10-12)因為這與另一者的偉大相比,遠遠不及,但在靠近和相信方面,它是偉大而充足的,並且有很大的力量。這就是分享國民的身份。他的話不是「分離」,而是「在國民以外」。他的話不是「你們不感興趣」,而是「你們連一點份都沒有,而且是局外人」。這些表達方式極其強調,表明分離非常廣泛。因為以色列人自己也曾沒有這個國民身份,但不是作為局外人,而是作為漠不關心的人,他們從諸約中墮落,但不是作為局外人,而是作為不配的人。
但「所應許的諸約」是什麼呢?祂說:「我要將這地賜給你和你的後裔。」(創 17:8)以及祂所應許的其他一切。
他補充說:「沒有指望,沒有神。」雖然他們確實敬拜神,但那些並不是神:「因為偶像算不得什麼。」(林前 10:19)
13-15 節:「但如今,[4] 你們在基督耶穌裡,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在基督的血裡,已經得親近了。因祂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而且在祂肉身中廢掉了冤仇。」
有人可能會說,這就是我們被接納進入猶太國民的偉大特權嗎?你在說什麼?「祂使天上地上一切所有的,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現在你卻告訴我們關於以色列人的事?是的,他會說。那些更高的特權我們必須憑信心領會;這些,則憑事物本身。「但如今,」他說,「你們在基督耶穌裡,從前遠離神的人,如今卻得親近了,」這是指國民而言。因為「遠離」和「親近」只是意志和選擇的問題。
「因祂[5] 使我們和睦,將兩下合而為一。」
這是什麼意思,「兩下合而為一」?他不是指祂將我們提升到他們的高貴血統,而是指祂將我們和他們都提升到一個更高的境界。只是對我們而言,這恩典更大,因為對他們而言,這恩典曾被應許,而且他們比我們更親近;對我們而言,這恩典從未被應許,而且我們比他們更遙遠。因此,他說:「叫外邦人因祂的憐憫榮耀神。」(羅 15:9)祂確實將應許賜給了以色列人,但他們不配;祂沒有給我們任何應許,不,我們甚至還是局外人,我們與他們毫無共通之處;然而祂卻使我們合而為一,不是將我們與他們連結,而是將他們和我們都連結在一起,成為一體。我給你們一個例子。假設有兩尊雕像,一尊是銀的,另一尊是鉛的,然後兩者都被熔化,結果都變成了金。看哪,祂就是這樣使兩者合而為一的。或者再換一種方式。假設兩者,一個是奴隸,另一個是養子:兩者都得罪了祂,一個是被剝奪繼承權的孩子,另一個是逃犯,一個從未認識父親的人。然後兩者都成為繼承人,都成為親生兒子。看哪,他們都被提升到同一個尊嚴,兩者合而為一,一個來自更遠的地方,另一個來自更近的地方,而奴隸變得比他得罪之前更尊貴。
他接著說:「拆毀了中間隔斷的牆。」
中間隔斷的牆是什麼,他解釋說:「在祂肉身中廢掉了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有些人確實認為他指的是猶太人與希臘人之間的牆,因為它不允許猶太人與希臘人交往。然而,對我來說,這似乎不是這個意思,而是他稱「肉身中的冤仇」為一道中間的牆,因為它是一道共同的障礙,同樣將我們與神隔開。[6] 正如先知所說:「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我隔絕;」(賽 59:2)因為祂對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有的那個冤仇,就像一道中間的牆。而這道牆,在律法存在的時候,不僅沒有被廢除,反而被加強了;「因為律法,」使徒說,「是惹動忿怒的。」(羅 4:15)因此,正如他在那段經文中說「律法惹動忿怒」時,他並沒有將這整個效果歸因於律法本身,而是要理解為,這是因為我們違犯了它;同樣,在這裡他稱它為一道中間的牆,因為它因不順服而產生了冤仇。律法是一道籬笆,但這是為了安全而設立的,因此被稱為「籬笆」,目的是為了形成一個圍牆。因為請再聽先知的話,他說:「我為它挖了溝。」(賽 5:2)又說:「你拆毀了它的籬笆,以致所有路過的人都摘取它。」(詩 80:12)因此,這裡的意思是安全,又說:「我要拆去它的籬笆,它就要被踐踏。」(賽 5:5)又說:「祂賜給他們律法作為防禦。」(賽 8:20)又說:「主施行公義,使祂的道路顯明給以色列。」(詩 103:6-7)然而,它變成了一道中間的牆,不再使他們安全,而是將他們與神隔開。因此,這就是由籬笆形成的中間隔斷的牆。為了解釋這是什麼,他接著說:「在祂肉身中廢掉了冤仇,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
怎麼會這樣呢?因為祂被殺,並在其中消除了冤仇。不僅如此,也藉著遵守它。但是,如果我們從先前的過犯中被釋放,卻又被迫遵守它,那又如何呢?那樣的話,情況就會重演,然而祂卻廢除了律法本身。因為他說:「廢掉了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哦!何等奇妙的慈愛!祂賜給我們律法,要我們遵守,當我們不遵守,本應受罰時,祂甚至廢除了律法本身。這就像一個人,把孩子交給一位老師,如果孩子不聽話,他就會把孩子從老師那裡解脫出來,帶走他。這是何等大的慈愛啊!「藉著規條廢掉」是什麼意思呢?[7]
因為他將「誡命」和「規條」區分得很清楚。他要麼是指「信心」,稱之為「規條」(因為祂單單藉著信心拯救了我們),要麼是指「誡命」,就像基督所賜的,祂說:「但我告訴你們,你們總不可動怒。」(太 5:22)
也就是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祂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 10:6-9)又說:「這道離你不遠,就在你口裡,在你心裡。你不要說,誰要升到天上呢?或誰要下到深淵呢?或誰使祂從死裡復活呢?」祂以信心取代了某種生活方式。為了不白白拯救我們,祂親自承受了刑罰,也要求世人憑教義而有的信心。
「好在祂自己裡面,將兩下造成一個新人。」
請注意,這不是外邦人成了猶太人,而是兩者都進入了另一種狀態。這不是為了單單使後者與他原來的樣子不同,而是為了重新創造這兩者。他總是很好地使用「創造」這個詞,而不是說「改變」,以指出所做之事的權能,並且即使這創造是看不見的,它也同樣是創造,我們從此不應像對自然事物一樣,對此感到驚訝。
「好在祂自己裡面,將兩下造成。」
也就是說,藉著祂自己。[8] 祂沒有將這任務交給別人,而是祂自己,藉著祂自己,將兩者熔合在一起,產生了一個榮耀的,一個比第一次創造更偉大的;而那第一個,就是祂自己。因為這就是「在祂自己裡面」的意思。祂自己首先提供了類型和榜樣。祂一方面抓住猶太人,另一方面抓住外邦人,祂自己居中,將他們融合在一起,使他們之間存在的一切隔閡消失,並藉著火和水從上面重新塑造他們;不再是用水和土,而是用水和火。祂藉著割禮成了猶太人,祂成了被咒詛的,祂成了沒有律法的外邦人,並且超越了外邦人和猶太人。
他說:「一個新人,如此成就了和平。」
使他們兩者都與神和好,也彼此和好。因為只要他們仍然是猶太人和外邦人,他們就無法和好。如果他們沒有各自從自己獨特的狀況中被解救出來,他們就不會達到另一種更高的狀況。因為猶太人只有在成為信徒時,才與外邦人聯合。這就像人們住在房子裡,樓下有兩個房間,樓上只有一個又大又豪華的房間:他們只有到了樓上才能彼此相見。
「成就了和平」,尤其是在與神之間;因為上下文顯示了這一點,因為他說了什麼?
16 節:「又藉著十字架,使兩下在一個身體裡與神和好,藉此除滅了冤仇。」
他說,不僅僅是「使和好」(καταλλάξῃ,katallassō,使和好),而是「徹底使和好」(ἀποκαταλλάξῃ,apokatallassō,徹底使和好)[9],表明在此之前,人性曾很容易和好,例如在聖徒的情況下,以及在律法時代之前。
他說:「在一個身體裡」,而且是祂自己的身體,「與神和好」。這是如何實現的呢?他指的是,藉著祂自己,承受了應得的刑罰。
「藉著十字架,藉此除滅了冤仇。」[10]
沒有什麼比這些話更具決定性,更具表現力了。使徒說,祂的死「除滅了」冤仇。祂「傷害」並「殺死」了它,不是藉著吩咐別人,也不是單單藉著祂所行的,而是藉著祂所受的。他沒有說「解散」,他沒有說「取消」,而是說了比所有這些都更強烈的詞:「除滅」,使它永不再復活。那麼,它又是如何復活的呢?是出於我們極度的敗壞。因為只要我們住在基督的身體裡,只要我們聯合,它就不會復活,而是死了;或者說,那先前的冤仇根本不會再復活。但如果我們產生另一個,那就不再是因為祂,祂已經毀滅並殺死了先前的冤仇。是你,當然,你又孕育了一個新的。「因為屬肉體的心,」他說,「是與神為仇的;」(羅 8:6)如果我們在任何事上都不屬肉體,就不會產生新的冤仇,而是那「和平」將會存留。
道德教訓。那麼,請思想,當神用這麼多方法使我們和好,並且已經成就了,我們卻又重新陷入冤仇,這是多麼巨大的罪惡啊!這種冤仇沒有新的洗禮,只有地獄在等待;沒有新的赦免,只有嚴峻的審判。屬肉體的心是奢華和懶惰,「屬肉體的心」是貪婪和各種罪。為什麼說屬肉體的心呢?然而肉體沒有靈魂就什麼也做不了。他這樣說並不是為了貶低肉體,就像他說「屬血氣的人」(林前 2:14)時,他也不是為了貶低靈魂一樣,因為身體和靈魂本身,如果沒有接受遠超其上的衝動,都無法成就任何偉大或高尚的事。因此,他稱靈魂自己所行的行為為「屬血氣的」(ψυχικά,psychika,屬魂的),而稱身體自己所行的行為為「屬肉體的」。不是因為這些是自然的,而是因為,由於它們沒有接受來自天上的引導,它們就滅亡了。所以眼睛是好的,但沒有光,就會犯無數的錯誤;然而,這是它們軟弱的過錯,而不是本性的過錯。如果錯誤是自然的,那麼我們就永遠無法正確使用它們。因為沒有什麼是自然的惡。那麼他為什麼稱肉體的慾望為罪呢?因為每當肉體高舉自己,並戰勝它的駕馭者時,它就會產生萬般的禍害。肉體的美德在於它順服靈魂。它的惡習在於它駕馭靈魂。就像馬可能很好很敏捷,但沒有騎手就無法展現出來;同樣,肉體只有在我們抑制它的奔騰時,才會展現它的良善。但如果騎手沒有技巧,他也無法展現出來。不,他自己會造成比前面提到的更可怕的禍害。因此,我們在各方面都必須有聖靈在旁。聖靈在旁會賦予騎手新的力量;聖靈會賦予身體和靈魂美感。因為就像靈魂住在身體裡時,使身體美麗,但當她離開身體,缺乏她自己的原生能量而離去時,就像畫家將顏料混雜在一起,最大的醜陋隨之而來,每個部分都加速腐敗和解體:——同樣,當聖靈離開身體和靈魂時,隨之而來的醜陋更糟更大。因此,不要因為身體不如靈魂而貶低它,因為我也不會因為靈魂沒有聖靈就沒有力量而貶低它。如果非要說什麼的話,靈魂比身體更值得責備;因為身體沒有靈魂確實無法造成嚴重的傷害,而靈魂沒有身體卻能做很多事。因為我們知道,當身體甚至在衰弱,沒有放縱時,靈魂卻在忙碌。就像那些巫師、魔術師、嫉妒的人、施咒者,尤其會使身體衰弱。但除此之外,即使是奢華也不是身體的必要性所致,而是靈魂的不專注所致;因為食物,而不是宴樂,才是身體的必要性所求。因為如果我想要勒緊韁繩,我就會勒住馬;但身體無法阻止靈魂走上邪惡的道路。那麼他為什麼稱之為屬肉體的心呢?因為它完全屬於肉體,因為當它佔據主導地位時,它就會犯錯,一旦它剝奪了自己理性,剝奪了靈魂的至高主權。因此,身體的美德在於它順服靈魂,因為肉體本身既不好也不壞。因為身體本身又能做什麼呢?因此,身體是藉著它的連結而好的,因其順服而好,但它本身既不好也不壞,然而它有能力走向兩者之一,並且有同樣的傾向。身體有自然的慾望,但不是淫亂,也不是姦淫,而是快樂;身體有慾望,不是宴樂,而是食物;不是醉酒,而是飲水。因為證明醉酒不是身體的自然慾望,請注意,每當你超過限度,當你越過界線時,它就無法再堅持一刻。到此為止是身體的,但所有其他的過度,例如當它被捲入感官享樂時,當它變得麻木時,這些都是靈魂的。因為雖然身體是好的,但它仍然遠不如靈魂,就像鉛的價值不如金子,然而金子需要鉛來焊接,同樣,靈魂也需要身體。或者就像一個高貴的孩子需要一位引導者一樣,靈魂也需要身體。因為,正如我們談論孩子氣的事情,不是為了貶低童年,而只是為了貶低童年時期所做的事情;同樣,我們現在也在談論身體。
然而,如果我們願意,我們就有能力不再活在肉體中,不,也不在地上,而是在天上,在聖靈裡。因為我們的存在於此或彼,不是由我們的位置決定的,而是由我們的性情決定的。至少,對於許多身處某地的人,我們說他們不在那裡,當我們說:「你不在這裡。又說你不在這裡。」我為什麼要這樣說呢?我們常說:「你不在(ἐν,en,在)你自己裡面,我不在(ἐν,en,在)我自己裡面,」然而還有什麼比這更物質(更強烈的身體位置的例子)的呢,一個人靠近自己?然而,儘管如此,我們還是說他不在自己裡面。那麼,讓我們在自己裡面,在天上,在聖靈裡。讓我們住在神的和平與恩典中,使我們得以從一切屬肉體的事物中解脫出來,並能達到在我們主耶穌基督裡所應許的那些美善之事,願榮耀、權能和尊貴歸於祂與父,並聖靈,從今時直到永永遠遠。阿們。
[1] [「因此,因為如此崇高和不配的恩惠已賜給我們(第 4-10 節),」(Ellicott 第 1-7 節)。「這些恩惠應當促使讀者回憶他從前悲慘的異教徒狀態,以便對比之下欣賞他現在狀態的價值。」Meyer。——G.A.]
[2] [「他們是被那些在肉體上施行外科手術的人稱為『包皮』的人。」——Meyer。——G.A.]
[3] [「他們沒有教會,沒有應許,沒有指望,沒有神,而且是在世俗邪惡的世界中(ἐν τῷ κόσμῳ,en tō kosmō,在世界中,與πολιτείας τοῦ Ισραήλ,politeias tou Israēl,以色列國民,形成對比,並且像它一樣,在倫理上有所指涉)。῞Αθεοι,atheoi,沒有神,可能意味著對神無知或被神離棄,很可能是後者。」——Ellicott。——G.A.]
[4] [「這也是他們應該記住的,但使徒在一個獨立的句子中繼續對比。」——Riddle,在《通俗註釋》中。——G.A.]
[5] [「使用了強調代詞αὐτὸς,autos,祂自己。但祂並非與『我們自己』對立,因為祂成就了和平,而是如 Bengel 所說:『祂不僅是和平的締造者,因為祂以『自己』為代價換取了和平。』」——Meyer。——G.A.]
[6] [「唯一與上下文和諧地理解ἔχθραν,echthran,冤仇,的方式,不是像屈梭多模那樣,『而是指猶太人和外邦人之間存在的冤仇。』」——Meyer。
「῾Εν τῇ σαρκί,en tē sarki,『在肉身中』,不屬於τὴν ἔχθραν,tēn echthran,冤仇,正如屈梭多模所解釋的,而是屬於καταργήσας,katargēsas,廢掉,『已經廢掉。』」——Meyer 和修訂版。——G.A.]
[7] [希臘文的順序如下:τὸν νόμον τῶν ἐντολῶν ἐν δόγμασιν καταργήσας。屈梭多模因為順序的關係,將ἐν δόγμασιν,en dogmasin,在規條中,與καταργήσας,katargēsas,廢掉,連結起來,作為其方式的定義。但ἐν δόγμασιν,en dogmasin,屬於ἐντολῶν,entolōn,誡命,意思是「由規條組成的誡命律法」,「ἐντολῶν,entolōn,表示律法的『內容』,而ἐν δόγμασιν,en dogmasin,表示它們被賜予的『形式』」;——Meyer。——G.A.]
[8] [ἐν αὐτῷ,en autō,在祂自己裡面:「這不等於δἰ ἑαυτοῦ,di heautou,藉著祂自己,正如屈梭多模所說,而是它肯定了將要實現的合一將建立在基督自己裡面,將以祂為其存在和持續的基礎,而不是以任何其他統一原則為基礎。」——Meyer。——G.A.]
[9] [Meyer 說ἀπό,apo,加強了和好的概念,Ellicott 說它不僅加強了,而且暗示了恢復到原始的合一,ἀπό,apo,的意思是「再次」。——G.A.]
[10] [「『在祂除滅了冤仇等等之後;』因為它被插入到『目的』肯定的後半部分,並且與ποιῶν εἰρήνην,poiōn eirēnēn,成就和平,是相互關聯的。」——Meyer。——G.A.]